强迫症
强迫性神经症是以强迫和自我反强迫同时存在为特征的一种心理障碍,又称强迫症,表现为有意识地自我强迫和自我反强迫同时存在,体验到观念或冲动是来源于自我,有症状自知力,感到异常,希望消除但无法摆脱,因而焦虑和痛苦。
心理分析大师弗洛伊德说强迫症的本质:“一个人自相搏斗”,由于自相搏斗的内在冲突不断延续,强迫症也不断扩展,形成恶性循环的“怪圈”,从而使病人陷入痛苦的深渊。
强迫症患者把一些正常的生理心理现象当做不正常的东西而极力摆脱并产生强烈的痛苦的心理冲突,并进入恶性循环,形成强迫性对立思维。
简单的说:强迫症=正常的心理现象+摆脱。
举例来说,正常人从不为睡眠做任何努力,只是出于习惯卧床而已;失眠症患者天天为睡好觉,想方法设法去陷入恶性循环。
强迫症以强迫症状(主要包括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为主要临床表现。强迫症在临床上并不少见,美国的一项调查显示强迫症患病率大约为1%,年我国曾经做过一次12个地区的调查,结果显示强迫症的患病率为0.3‰。实际上,这个数字远远低于实际的患病率。结合临床实践,估计国内的强迫症大约有-万,患病率约为5‰~10‰。80%的强迫症在25岁以前发病,男性比女性多。
强迫症的基本症状是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患者可仅有强迫观念或强迫动作,或既有强迫观念又有强迫动作。患者能充分地认识到这种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是不必要的,但却不能以主观意志加以控制。由于强迫症状的出现,患者可伴有明显不安和烦恼,但有强烈的求治欲望、自知力保持完整。临床上根据其表现,大体可将强迫症划分为①强迫观念为主无明显强迫行为及②伴有显强迫行为两类。强迫观念为主者包括强迫想法,想象和冲动;强迫行为指重复出现的仪式动作。
一、强迫思维患者反复思考一些想法,比如怀疑、回忆、穷思竭虑等;
二、强迫行为患者反复做一些没有必要的行为,如反复检查、反复洗手、反复计数以及仪式性动作等等。
强迫和焦虑就像一对双胞胎一样,强迫症患者往往会有明显的焦虑症状。
强迫症状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患者明知强迫症状不对,可无法控制,因为一旦控制不去做,就会出现紧张,心慌等严重的焦虑表现,为了避免焦虑的发生,患者只好去想、去做。这个特点称之为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
2、患者能够意识到这种强迫的意识和冲动来自于自我,而不是来自于外界,是自己的想法。
而正常人的强迫行为出现时间短,而且断断续续,有时有,有时没有,就算出现强迫现象也会轻松对待,不把这种行为当成病态,所以这种强迫行为不会影响日常的生活和工作;更不会认为自己一定有强迫症,没有治疗的意愿,不会因为这种行为而痛苦失落。
由此可以看出,强迫症和正常人的强迫行为是不一样的,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已经达到病态的程度,以及是否给自己的生活带来痛苦的体验,说到底强迫症是一种心理行为,把自己定义为强迫症,想摆脱这种强迫行为,还得从心理入手。
在强迫思维刚萌发时应该尽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