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汤江峰
地方病,亦称环境病。人作为万物之灵,是大自然的主人,也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员,其生长、发育与繁衍,都受到自然环境条件的掣肘和制约。在某一环境中,一旦物质与能量不足或过量,抑或有某种环境因素对人体生命过程的影响,超过了人类的适应和调节能力,就会产生这一环境中特有的地方病。
如大骨节病(柳拐子病)、克山病和碘缺乏病(俗称大脖子病)等,就是典型的环境病。大骨节病是病区生态环境低硒、饮水中有机物污染和真菌毒素等所致,克山病患者的头发和血液中的硒,明显低于非病区居民;碘缺乏病包括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地方性亚临床型克汀病、流产、早产、死胎等,属于地球化学性疾病,主要是自然环境缺碘对人体所造成的损害,严重威胁百姓生命健康。
国人有幸,新中国成立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地方病防治,各地全面实施地方病防治攻坚行动,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创造了发展中国家有效控制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的人间奇迹,为全球治理地方病引发的公共卫生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方案。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提供数据表明,截至年年底,全国绝大部分碘缺乏病县、大骨节病、克山病病区县、燃煤污染型氟中毒和饮水型砷中毒病区县均达到控制或消除标准,成就斐然,举世瞩目。
成绩背后是健康中国的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贫困地方病患者分享了国家惠民利民的政策红利,被纳入低保、评残等社会保障制度,享受手术治疗补贴、药物治疗免费政策;现症地方病患者全部建档立卡、应治尽治,病区家庭摆脱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恶性循环状态。为防地方病死灰复燃,我国还建成覆盖全国所有病区县的监测网络,以便及时掌握病情动态变化和防治效果,为调整防治策略提供有力支撑。
囿于不同地方病防控进程,我国制定了不同的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但所有重点地方病均没有达“消灭”标准。全国地方病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孙殿军对此解释说,“消除”与“消灭”的概念不同。消除是指在一个地区或国家范围内,采取有效的预防策略与措施,使疾病减少到事先规定的一个非常低的水平,使其对该地区或国家总体人群的健康不构成威胁;消灭则是指通过采取一切有效的防治措施,根除某种疾病产生的原因和途径,从而终止这种疾病的发生。截至现在,世界上,只有天花被完全消灭。
地方病是一种环境病,导致地方病发生的自然环境是无法改变的客观事实。地方病防控遵循属地原则,也是多部门协作的系统工程。如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防治措施主要是改换水源,需要水利部门的支持;碘缺乏病防治措施主要是生产和供应合格碘盐,需要盐业、工信、质检等部门的全力配合等。
当下,人们欣喜地看到,各级政府优先将乡村振兴计划各类项目向地方病病区倾斜。在饮水型氟、砷中毒病区村,通过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与病区改水措施落实结合在一起,统筹支持包括饮水型氟、砷超标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在燃煤污染型氟、砷中毒病区,通过人居环境治理,落实改炉改灶、使用清洁能源等防治措施,实现病区防治措施全覆盖。为了人民的健康,各地殚精竭虑,多措并举。
然而,地方病的消除并非一蹴而就,需久久为功。坚持不懈落实、落细各项综合防治措施,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防治成果,有效打通地方病防治“最后一公里”。同时,还需动员全社会力量,用科普之光照亮健康之路,引导地方病病区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扩大疾病防治的健康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