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鼓励社会投资建停车场 可拥有自主定价权_河南
郑松波实习生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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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行停车费收取差别化,来缓解停车难问题,一直是郑州市的努力方向,尤其是郑州市*府提出鼓励社会资金建设公共停车场后,如何制定合理的停车收费标准就成了能否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停车场建设的关键因素。
昨日,郑州市*府出台《关于利用价格*策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通知》,明确凡是以土地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公共停车场,利用单位限制国有土地建设停车场的,均实行市场调节价,此外的停车收费一律实行*府定价,也就是社会资金投资公共停车场,将拥有自主定价权。
关于定价
两种情况实行市场调节价
要想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首先得保证投资者能够获益,赋予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自主定价权,可以说是对投资者权益的一种保障。
《通知》规定,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经营者有权对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收取合理的车辆存放服务费。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市*府将根据建设公共停车场用地如何获得来确定是否由投资者自主定价。凡是以土地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绿地广场地下空间使用权建设的地上停车场(楼)、地下停车场,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法律法规应当实行*府定价的除外),也就是说经营者可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自主确定收费标准。
凡是利用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按照市场化投资或采取BOT方式投资建设的停车场(楼)、地下停车场,其收费也实行市场调节价。
关于收费
自主收费须明码标价
自主定价、市场调节是否就意味着,投资者想收多少就收多少,想怎么收就怎么收呢?当然不是。
《通知》要求,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向物价部门提供收费资料,由物价部门进行现场收费公示验收,并对验收合格者出具收费公示验收证明。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停车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这就意味着,消费者可以明白消费,自主选择。
此外,《通知》还进一步明确,凡是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减免行*事业性收费。省级以上行*事业性收费按规定收费标准的下限执行。
关于*府定价
实行差别化收费
在*府划拨土地上投资建设的地上停车场(楼),或以划拨方式取得绿地、广场地下空间使用权建设的地下停车场,收费实行*府定价。
此外,机场、车站、旅游景点等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停车场,机动车存放的服务收费实行*府定价。
物价部门将依照补偿合理经营成本、依法纳税和合理盈利的原则,按8年以内的投资回报期,核定收费标准。同时综合考虑停车场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实行差别化计时或计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