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27日消息(记者张可月)日前,网红餐饮连锁店“胖哥俩肉蟹煲”在北京地区的两家分店因大量使用过期变质食材引发舆论声讨。26日,“胖哥俩肉蟹煲”创始人张灵瀚道歉,并公布了整改措施。
此前,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公布对“小龙坎”火锅店、“蜜雪冰城”奶茶店、“华莱士”快餐店、“杨国福”麻辣烫店、“奈雪的茶”奶茶店、“大润发”超市6起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情况,要求全面排查同品牌所有门店、强化总部管理、严惩涉事门店并处罚到人、惩处涉事企业同时追查上下游和同行业各有关企业。
网红餐饮企业频频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栽跟头,暴露了什么?消费者遇到此类事件,如何有效取证和维权?对此,央广网记者采访了几位专家,从法律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进行解读。
为何出事的总是“网红餐厅”?食品安全红线不容触碰
相比传统餐饮企业,网红餐饮店自带光环,可有的企业被一味逐利的恶性市场竞争所裹挟,只想着快速扩张、快速盈利,而忽略了食品安全红线,这种置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于不顾的行为,辜负了广大消费者的信任,必将自取灭亡。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一般来说,网红餐厅更愿意在营销上下功夫,但其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的有关制度乃至人员培训等方面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这是经营思路和理念出了问题。“网红企业不能只顾吸引消费者的眼球,而是要把精力和成本花在提升产品质量上,要守住安全底线,让口碑与知名度相匹配。要真正让消费者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如果只顾追求新奇营销和利润获取,而不能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最终一定经不起时间的考验,也逃不过短命的结局。”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表示,“涉事企业明知食材变质、腐坏仍加工后端上餐桌,忽视了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过程带有主观恶意。这种行为缺乏诚信经营意识、法律风险防控意识,更没有做到守法合规经营。”他说,被曝光的网红企业大多集生产、经营为一体,自产自销不在少数,有的企业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必会被消费者发现,选择铤而走险的方式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从长远看是在消耗民众的信任。
食品安全问题处罚责任到人消费者可依法索赔
国家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要求对暴露出的问题冒头就打,对违法者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并坚决“处罚到人”。
相关法律条文也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专家建议:食品安全问题维权途径应层层递进
食品安全问题十分敏感,与一般的假冒伪劣不同,一旦出事,其危害程度更大。
李斌说,如果经营者知错不改、固执己见,建议消费者遇到食品安全的相关消费纠纷,可先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提供自己能掌握的基本证据。“首先,消费者协会作为专门性的社会组织,一直积极推动诉求合理、互谅互让基础上的调解,帮助消费者维护权益。其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竞争非常激烈,企业无法取得垄断地位。面对违反法律‘红线’的食品安全事故,有理由相信经营者为了留住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保持信誉和名望,也会拿出道歉的诚意。”李斌补充,如果最终走到诉讼环节,一方面花费高,另一方面案件调查、判决的周期也会很长。
陈音江告诉记者,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以下五种途径解决纠纷: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说起来容易,实际操作却并不简单。”
消费者维权难?食品安全问题该如何有效取证
现实生活中,一些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在遭遇食品安全问题时因害怕维权难而忍气吞声、自认倒霉,无疑纵容了部分餐饮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还有一些消费者“有心无力”,陷入了困难的取证过程,维权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种种原因都使得某些餐饮企业常怀侥幸心理。
陈音江认为,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维权,难就难在人们吃完品质欠佳的食品后,身体不一定会立刻出现问题。对于轻微症状,大多数人选择不再追究。就算症状严重,也无法在第一时间准确判断出外因何在。“怀疑无法作为证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也可能比较笼统。诸如消化道疾病、食源性疾病的诊断虽然能大概确定致病因素,但其说服力有限。”
陈音江建议,消费者可以在身体不适就诊的同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如果曾有多个消费者同时就同一企业反馈同一问题,相信监管部门必会加大执法力度。若食品安全问题属实,对相关企业的检查结果也能作为有效的证据之一,助力消费者维权。”
李斌提醒,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要留个心眼,要有先见之明,即使是购买低价商品,比如一杯奶茶,也应留存购物小票,证明与商家间存在服务合同、买卖合同关系,以便在遇到争议时保障自身权益。移动支付普及的年代,手机支付记录也可作为凭证。
李斌还说,“若消费者不幸出现相关症状,医院就诊,妥善保存诊断书、检验报告等凭证。”他提示,如相关企业的食品安全问题已被曝光,消费者则可将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和与他人产生的共性症状列入同一证据链条,以判断因果关系,进行有效维权。
记者手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国家已构筑强大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断增加违法成本。可以看到,未来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分利用日常监管、监督抽查、抽检监测、媒体监督、投诉举报等多种途径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也将在打通维权通道、降低维权难度上持续发力。广大消费者们则应增强维权意识,知法懂法用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