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骑电单车女子身亡 被定肇事者司机称"冤枉"_深圳新闻_最全最迅速的深圳资讯—深圳新闻
昨日获悉,龙华新区龙华街道华富市场路段年初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后,骑车女子受伤,经抢救无效于1月18日死亡。事后,龙华交警大队认定当天经过的一辆公交车为肇事车辆,而该公交车司机则质疑称,交警大队缺乏直接证据,他成了真正肇事者的“替罪羊”。
据公交车司机林先生介绍,他是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M379线路的一名司机。1月18日,他突然接到龙华新区龙华交警大队一名办案民警的电话,声称他与一起交通事故有关,要其前往交警大队核查。等到了交警队才被告知,1月15日下午1时许,龙华街道华富市场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一名骑电单车女子受伤,经送院抢救无效,于1月18日死亡。警方初步调查发现,林先生和他驾驶的公交车分别被怀疑为肇事者和肇事车辆。
交警随后卸下公交车后门送去作碰撞痕迹和成分比对。鉴定结果显示碰撞痕迹对应、擦痕成分相同。3月5日,龙华交警大队开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林先生所驾驶普通大型客车与二轮机动车相撞,导致二轮机动车驾驶人死亡。林先生的过错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对于交警大队的认定,林先生表示不服,事后他曾多次向龙华交警大队提出异议,并得知既没有事发现场的录像,也没有目击证人,交警作出认定书,仅仅是基于车身碰撞痕迹、附着物成分比对及死者尸检报告得出。
看到,在一份深圳市物证检验鉴定中心出具的《分析意见书》中指出,公交车身痕迹低于死者驾驶的机动车车把约10,分析意见结果也只是两者形成相对应的擦划痕迹,存在相互碰撞擦划的可能。另一份《检验报告》中则记录:客车后车门银色擦痕附着物与电动车左刹车把中均检出A1、Mg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