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啤瓶爆炸伤人
盛夏来临,各种瓶装啤酒进入了消费高峰,而各地啤酒瓶爆炸伤人的投诉也常有发生。今年来,江山市消费者协会就调结了2起因啤酒瓶爆炸而伤及消费者眼睛的投诉案。经工作人员的积极协调和精心调解,最终促使啤酒厂方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周某某医药费1805.50元;赔偿消费者祝某某伤残鉴定费、伤残补助费、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等12000元。
为有效防止啤酒瓶爆炸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消协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饮用瓶装啤酒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在选购时要认准当地知名品牌啤酒产品,认清带有“B”瓶啤酒,非“B”瓶啤酒禁止出售,消费者不要因价廉而购买。购买途中及饮用啤酒时要注意自我防范,轻拿轻放,禁止避免激烈摇晃和碰撞;
应将啤酒存放于阴凉、通风的地方,而不要置于阳光下暴晒,避免置于厨房等高温处,因为当气温超过35℃时,啤酒极易将二氧化碳气体游离释放出来,造成瓶内压力急剧上升,超过瓶子耐压时,即发生炸瓶;
开启瓶盖要使用正确方法,尤其不能用牙咬、手拍、筷子撬等不正确的方法,调查表明:不良的开瓶习惯和意外的人为碰撞是造成啤酒瓶爆炸的一大诱因;
特别注意避免儿童接触,不要让小孩到存放啤酒的地方摆弄,饮用瓶装啤酒时,尤其是夏季饮用经过冷藏或冰浸的瓶装啤酒时,要做到随取随启,切忌将未开启的瓶装啤酒放在餐桌上或离人较近的地方,以防其爆炸伤人;
如果啤酒瓶发生爆炸伤人,消费者要注意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与啤酒生产商、经销商、当地工商局12315举报申诉中心、消协等部门联系。(周连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