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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10/30 17:25:00

按照市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复查工作安排,7月17日-7月21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执法支队对山东一鸣新材料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65项隐患。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山东一鸣新材料有限公司(13项隐患)

1、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无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内容。

2、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无有限空间作业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中总经理安全职责内容不全。

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无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实施、监护等内容;无危险作业票证样本。

4、企业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中防尘口罩、防护鞋发放频次不明确;工作服发放周期为2月一次,未提供相应频次的发放记录。

5、未配备针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等应急物品。

6、无有限空间作业防护用品台账。

7、无车间入口限高限宽标识。

8、循环水池未设置风险告知牌。

9、未根据有限空间作业分析内容,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内容,缺乏淹溺事故应急处置内容;容器爆炸等应急处置措施内容未明确现场处置具体作业内容。

10、年度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无中*和窒息、火灾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

11、中*和窒息专项预案中处置措施无现场处置具体内容。

12、与山东健通生物有限公司签订的救援协议未填写日期。

13、车间电缆沟敷设水管;消防控制室、泵房缺少灭火器;泵房开关箱未接PE线,开关箱门未接PE跨接线;消防泵房爬梯未固定;一处稳压罐上水管未作固定;消防高位水塔护笼部分防护立杆锈蚀缺失。

(二)山东欧瑞安电气有限公司(19项隐患)

1、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无实施日期。

2、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未明确通风、检测等基础管理要求。

3、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未明确检查设备、检测过程等相关要求内容。

4、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表未删除职业病防治内容;年5月有限空间作业培训未明确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内容。

5、有限空间管理台账防护要求与造成危险处置不一致。

6、有限空间管理台账除尘管道、阀门井、下水道等分析与造成危害不一致,不符合现场实际。

7、《动火安全作业证》等危险作业票证设置项目未按照企业实际编制。

8、无有限空间作业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9、南车间外东北角“禁止攀爬”安全警示老化。

10、有限空间专项预案未明确有限空间作业造成危害内容。

11、与山东锐驰机械有限公司签订的互助协议书无双方负责人签字,无签字日期。

12、年3月25日综合演练采用“实战演练”与计划“桌面演练”不一致。

13、综合演练内容为触电事故演练,与综合演练要求不一致。

14、年5月20日有限空间作业演练区域与应急预案判定区域不一致。

15、机加工车间一处运输轨道未设置止挡。

16、车间数控车床、普通车床等未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保”设置漏电保护器。

17、氧气瓶存放间内管道上的压力表无上限标识。

18、气瓶存放区,乙炔气瓶与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足。

19、危废仓库内无危废物的名称标识,危废仓库便携式洗眼器水量不足。

(三)山东谦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4项隐患)

1、无有限空间培训计划安排。

2、无有限空间安全生产投入记录。

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未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职责。

4、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未明确通风、检测等基础管理要求。

5、年5月4日、年5月11日安全培训记录中课时未填写。

6、有限空间管理台账事故类别无有限空间作业造成中*和窒息内容。

7、未针对有限空间作业配备应急用品。

8、无有限空间作业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9、容器爆炸等现场处置方案与现场实际不一致,有限空间专项预案未明确有限空间作业造成危害内容。

10、只编制应急预案培训计划,未明确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

11、年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记录中日期不具体。

12、年隐患排查计划编制人未签字;车床未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保”安装漏电保护器。

13、维修间门合页脱焊,门不能正常使用。

14、车间门未设置“限宽、限高”标识。

(四)泰山恒信有限公司(19项隐患)

1、年度教育和培训计划无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内容。

2、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记录中存在个人费用报销未明确使用具体内容。

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未明确应急救援人员安全职责。

4、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未明确通风、检测、作业等基础管理要求。

5、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无可能的事故后果、责任人等要素内容。

6、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技术要求对作业内容表述与实际现状不一致。

7、抽查年9月10日《有限空间作业证》中作业危害未明确中*和窒息的表述;防护措施未明确应急救援装备物品和现场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监护人、项目负责人、审批负责人审核时未精确到分钟。

8、未明确每次采样检测人员签字确认记录。

9、未明确检测人员作业时个体防护要求。

10、年8月后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采取领用单形式,未要求领用人本人签字确认。

11、无有限空间作业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12、容器车间“当心弧光”等安全警示标志颜色褪色。

13、未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参与作业要求。

14、《有限空间作业证》未明确作业后进行检查、验收、确认等安全要求。

15、机加工车间一处配电柜前未放置绝缘垫,电源线布置杂乱。

16、机加工车间南门口处锯床的皮带轮防护罩局部破损。

17、气瓶存放区气瓶无“空瓶”、“重瓶”标识。

18、部分二氧化碳气瓶的气管使用铁丝紧固,气管老化裂纹,气管穿墙无防护。

19、一处配电柜内一个开关控制3台设备,开关无隔弧板。

二、问题处理意见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按照法定时限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来源:泰安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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