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引发网友热议,质疑判决的不公,认为村民赔偿死羊的损失就足够了,本身已被羊群糟蹋了的作物,还得需要赔钱吗?也有网友认为一码就是一码,养羊的人有责任照顾好自己的羊,但投*在地也是不对的。
近日,一位村民在自己的田地里投*,导致其附件村民的9只羊被*死。不久后,山西临汾洪洞县人民检察院通报一起案件,系该村民因*杀他人9只羊,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之后,“自家地投*玉米粒致9羊死被判缓刑”登上热搜,引发热议。
小编梳理后发现,杨某因因自家地里种的是药材,而经常被羊群践踏和吃掉。如是乎在药材地的东西两侧,撒了一些被农药浸泡过的玉米粒撒地里,并各放置了一个纸箱,上面写着“小心*药”,以示警戒。第二天,附件村民张某放羊路过此地,其中有9只山羊吃了有*的玉米粒死了。
经鉴定,在杨某药材地里的玉米粒,和死山羊的胃内容物中检测到甲拌磷,甲拌磷是一种剧*的有机磷农药,9只山羊的鉴定价值为元。案发后,杨某被传唤,主动出庭供述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2.36万元,并取得谅解。当地法院认定杨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期两年执行。
在评论区看到,此事引发网友热议,质疑判决的不公,认为村民赔偿死羊的损失就足够了,本身已被羊群糟蹋了的作物,还得需要赔钱吗?也有网友认为一码就是一码,养羊的人有责任照顾好自己的羊,但投*在地也是不对的。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判决是否公平,那就让我们看看其他类似的例子。年7月,哈尔滨呼兰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涉嫌投放危险物质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为了保护自己的田地不受老鼠侵害,将浸泡过老鼠药的玉米粒,撒在自家的农田和田埂上进行灭鼠。可谁曾想,村里农户的14只羊吃了有*的玉米粒死了。经当地审查认为,张某的行为属于过失投放危险物质,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尚未达到立案刑事犯罪标准,最终认定张某某不构成犯罪,决定不批准逮捕。
要知道,两案相似,为何判决不同?检方认定张某某不构成犯罪,因为张某某注射鼠药杀鼠,不知道附近有羊,不是为了羊。而杨某发投*行为,是因为药材经常被羊群践踏和吃掉。虽然导致羊中*后果是一样的,但他们对中*的主观感受却截然是不同的,所以在判决是有区别的。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共发现相关案件余起。从年到年,每年都有数十起农民因在自家田地、果园、林地等喷洒农药后,被判处投放危险物质罪或或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案例,导致在牲畜的死亡。有数据统计,损害的后果主要是财产损失,一般在4万元以下;被告人多为初犯,且有认罪或自首情节,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这类多数是被判缓刑。还发现了相关不起诉案件20余起,主要为酌情不起诉,即罪名较轻,不予处罚。
也就是说,不起诉的比例很小,而且大部分被判处缓刑。因此,从判例来看,在自家地投*玉米粒致9羊死被判缓刑,是符合常见处罚。由于此类案件对“罪与非罪”、“诉与不诉”的把握不同,法律界也有不同的看法。网友们有不同意见也是很正常的。如何来避免争议,就需要从具体案例分析了。此外,在推进案外预防工作时,以案释法,做好村民法律宣传工作,也是一个很有效的解决办法,避免类似案件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