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事故类别分类
按事故类别分,建筑业相关职业伤害事故可以分为12类,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胡塌、爆炸、中*和窒息、其他伤害。
3.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可以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类。
伤亡事故
(1)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的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J性中*事件。当前伤亡事故统计中除职工以外,还应包括企业雇佣的农民工、临时工等。
(2)建筑施工企业的伤亡事故,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危险有害因素的影响而造成的工伤、中*、爆炸、触电等,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各类伤害。
(3)按国务院年4月9日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把事故分为如下几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人以下重伤,或者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0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条例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