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严防“车轮上的腐败”
为进一步巩固车改工作成果,近日市纪委专门出台相关文件,重申车改相关纪律规定,同时加强监督检查,消除“公车私用”、“以车谋私”等腐败现象。
今年10月以来,我市全面推行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目前,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已全面完成,车改后的各项工作也在稳步、顺利推进。
近日,市纪委、监察局专门出台了相关文件,要求各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加强保留车辆的管理使用,并重申了有关纪律规定,具体为: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理由无偿使用、借用下属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个人)的车辆;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单位保留的执法等专用公车;不准报销本市境内的交通费及个人聘用驾驶员的工资费用;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汽油费、修理费、保险费等各种费用,以及收受他人赠送的汽油票(卡)或其他与交通有关的有价证券;不准违反规定补贴或变相补贴个人车辆等相关费用,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严禁酒后驾车。
近期,市纪委又联合市财*局、机关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对部分单位(含下属单位)的车改后续管理及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人的。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