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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魏谦,十三四岁没爹没娘,带着个拖油瓶小妹妹,艰难地生活,还捡到了死皮赖脸缠上了他的流浪儿一个,起了个名叫小远。魏谦做梦都想出人头地,是个要钱不要命的钱串子,他的前半生都在铜皮铁骨地逆流而行,以功成名就为第一要务,好不容易稍微混出点头来,自以为看到了命运的曙光,谁知道小远突然犯起了神经病——专门喜欢男的,还专门盯着他,在他操蛋的人生中添上了“被·大逆不道”和“被·以下犯上”这样光彩的一笔。
CP:经典款*舌女王和屁颠屁颠的忠犬组合
扫雷:伪兄弟、年下、女王前期很中二,后期略猥琐,忠犬每月总有那么几天化为狂犬、有金手指
内容标签:年下强强三教九流都市情缘
主角:魏谦,魏之远┃配角:宋小宝┃其它:城乡结合部狂想风
第1章活着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余华《活着》。
他梦见自己还很小,有五六岁的样子,坐在床头,一边是热烘烘的暖气片,一边靠着一个女人。
女人大着肚子,他不敢靠实在了,只把歪着的头虚虚地贴在她的胳膊上,营造出一种亲昵依赖的假象来。
那女人长得是真漂亮啊,和电视上那些大红大紫的明星比起来不差什么,鹅蛋脸,白净,眉目齐整。
她手里拿着一本破破烂烂的旧书,正在仔细地念着上面的故事。
女人似乎受教育水平不高,阅读能力十分有限,用词简单的童话故事她也念得磕磕巴巴,时常出现让人困惑的断句,可她似乎颇为自得其乐,一手拿书,一手搭在自己的肚子上,音色甜而清冽,表情平静美好。
“……孩子们一起走到山的那一头,发现了一条小溪,溪水欢快地从东边跑到西边,哗啦啦地说‘愚蠢的孩子啊,这里有香喷喷的糕点、金灿灿的烤鸡,数不清的糖果,五颜六色地挂在树上,就像天上的星星,摘也摘不完,这里还有吃人的妖怪,等着把你们养成圆滚滚的小羔羊,一口吞下肚’。”
“最开始的时候,孩子们都被吓呆了,一步也不敢跨过去,他们生活在小溪的这一边,以野蘑菇和野草莓为生,野蘑菇没滋又没味,野草莓又酸又青涩。终于有一天,最年长的男孩对自己说:‘我再也忍不下去了,如果我能吃到对岸的糕点和烤鸡该有多好啊,还有数不清的糖果呢。’”
“他第一个跳过了小溪,在美丽的林子里饱餐了一顿,晚上又跳回到溪水这一边,对大家说,林子里没有吃人的妖怪。于是第二天,最年长的女孩也对自己说:‘如果我能吃到对岸的糕点和烤鸡该有多好啊,还有数不清的糖果呢。’当天,她跟随着第一个男孩一起跳过了溪水,到美丽的林子里饱餐了一顿,晚上两人结伴回来,声称他们仍然没有碰到吃人的妖怪。”
“男孩和女孩们一个接一个地跳过了溪水,去享用对面的美餐,一天过去了,吃人的妖怪没有出来,一个月过去了,吃人的妖怪依然没有出来。他们大声嘲笑奔涌不息的溪水,然后一起住在了溪水的那一侧,每天自由自在地穿梭在美丽的林子里,食用精美的食物和数不清的糖果。只有一个最年幼的男孩留在了原处,任他越长越胖的同伴们怎么在对岸大喊大叫,他都坚持不肯走近一步。”
“度过了溪水的孩子们每天对着他们的小朋友喊:‘喂,你过来呀,溪水在撒谎,这里没有吃人的妖怪,这里生活如同在天堂!’可是最小的男孩不为所动,他依然靠采蘑菇和野草莓为生。他记得出门时祖母嘱咐过他的话,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无缘无故的安逸才是丛林里最可怕的陷进。”
“突然有一天夜里,最小的男孩听见了尖锐的咆哮声,他被吓醒了,睁开眼,发现溪水暴涨,把大地劈开成了两半,变成了一片汪洋。”
“汪洋在高歌:‘小羊小羊圆滚滚,嗷呜一口吃下肚,一个也别跑!’最小的男孩揉揉眼,发现他的同伴们正在被一个山那么大的怪物追逐,可是他们太胖了,根本跑不快,还没有到水边,就被一个一个地追上、吃掉了。他们全部掉进了最危险的陷阱里,只有最小的男孩逃过一劫,把这个故事流传了下来。”
泛*的纸页翻过去,没头没尾的故事说完了,女人仿佛完成了一个大工程,吁了口气,漫不经心地对靠在她身上的魏谦说:“所以说,人不能过得太舒服,等你脑满肠肥、每天都吃饱混天黑的时候,就离嗝屁着凉不远啦……”
她好听而粗俗的话音被尖锐的铃声打断,魏谦如同受到了惊吓一般,猛地睁开了眼,从床上弹了起来。
清晨五点半,天还没完全亮。
魏谦依然沉浸在方才的梦里,那是美梦,也是梦魇。
他顶着一脑门睡眠不足的低气压,像条死狗一样艰难地爬了起来,拎起拖鞋,拍死了一只在他床头上耀武扬威地爬过的蟑螂,然后单腿蹦到水管下,把鞋底冲干净,踩着“啪嗒”“啪嗒”的脚步声洗手淘米,用变形的小锅煮上粥。
然后他把头探出窗外,看见楼下麻子家的早点摊已经支起来了,正在热油锅。
魏谦冲楼下吹了个长长的口哨,一点也不介意把邻居吵醒,冲楼下嚷嚷:“麻子,给哥来三根油条!”
他刚叫唤完,楼上的窗户也“嘎吱”一下打开了,一个含着牙刷的胖子含含糊糊地说:“哥要六根,给我挑又粗又大的!”
喊话的是楼上的三胖,这货都已经胖成了一个球,依然不依不饶地以“饭桶”这个特质为荣,其思想高度简直超凡脱俗。
魏谦觉得三根和六根比起来,相当没有英雄气概,于是仰头冲三胖说:“猪,出栏出得真积极,有思想觉悟!”
三胖正满嘴白沫,顾不上搭理他,只好于百忙之中伸出一只猪爪,拨冗冲魏谦比了个中指。
麻子的爸早就死了,他是孤儿跟着寡母过,寡母以卖早点为生,麻子每天早晨要起床帮他妈炸油条,听见他的朋友们一大早就狗咬狗,也十分习以为常。
他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没吭声,笑嘻嘻地冲楼上那两位大爷挥挥手,表示听见了——哦,麻子是个结巴,一般他不在公共场合高谈阔论。
早饭有了着落,魏谦打仗一样地转去厕所刷牙洗脸,开始了他忙碌又苦逼的一天。
他把煮好的粥放凉,同时拾掇好了自己,带着零钱小跑着冲下楼拿油条,再回来叫醒妹妹小宝,盯着她吃完早饭,抱着她跑到楼上,把她交给三胖的妈照顾,临走,他还打掉小宝又往嘴里送的手。
而后魏谦蹬着他破旧的自行车赶往学校。
这一天,是魏谦参加中考的日子。
魏谦从来不知道自己老爸是谁,也不知道他长了几个鼻子几个眼,对此人唯一的概念,就是那家伙是个人渣王八蛋——这源于魏谦他妈十年如一日地在他耳边喋喋不休地重复。
传说那老不要脸的现在还在号子里蹲着,顶着个威风八面、十里飘香的光荣头衔,叫做“强奸犯”,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给出来——当然,魏谦也都不盼着他出来,一个屁都不会的老劳改犯,出来也是社会的负担。
魏谦想,最好那老货能在刑满释放之前,被其他犯人打死在监狱里。
老劳改犯制造的受害者之一,就是魏谦的妈……哦,对了,还有魏谦这个间接受害者。
他妈年轻的时候,脑子里一坨浆糊,当年不学好,每天跟一帮小流氓混,喝得醉醺醺地大半夜地在外面乱晃,不幸被那老劳改犯盯上了,成了一个稀里糊涂的受害者,后来更是稀里糊涂地怀孕生下了魏谦。
因此理智上来说,魏谦理解为什么从小他妈就不待见他,他觉得自己生下来的时候,她没有直接把自己掐死,就已经是激素的作用了……激素才是人类生命的奇迹。
更不用说她还勉勉强强地把他拉扯大了。
可尽管这样,魏谦依然打心眼里恨她。
天天恨,打卡似的定时定点地恨,恨不得吃她的肉喝她的血。
然而……他又会打心眼里期盼她能给自己一点温情,偶尔她真的给了,魏谦就会感觉到莫大的幸福,因此他也恨自己,他认为自己基因不好,天生有那么一根贱骨头。
女人总是昼伏夜出,她赖以谋生的工作古老又传统,在我们国家有着数千年见不得光的历史。这是一份带给魏谦无数“荣耀”的工作——他妈是只“鸡”,用这个婊子臭不要脸的话说,这份工作的好处就是白嫖了男人,还要男人给她钱。
魏谦那个强奸犯的爸终结了她的整个少女时代,让她从里到外黑了个彻底,越发地不知羞耻起来。
而作为一颗“鸡蛋”,魏谦的童年就是一场漫长的折磨。
他妈每天晚上都会骂骂咧咧地出门,直到第二天早晨才回来,会用长长的指甲把他从被子里活生生地掐醒,如果她心情好,就爹娘三舅老爷的一起骂他一遍,如果她心情不好,还会顺手打他两个耳光,然后一身酒气地指使还没有锅台高的小魏谦去给她弄口吃的。
有那么好几次,魏谦把耗子药都买好了,准备下在饭里,跟她同归于尽,不过最后还是没下成,因为那女人偶尔试图当个妈的时候,会用柔软的胳膊抱着他看一会电视,高兴了还会温声细语地在他耳边跟他说几句话。
如果夜里收入不菲,她还会在早晨回家的路上给魏谦买两套煎饼果子。
这种情况虽然弥足珍贵、可遇不可求,却总能让幼小的魏谦受宠若惊,每到这时候,他就不想杀这个女人了,因为他也会想起来,这女人是他亲妈。
他的亲妈比他一生中见过的任何女人都要漂亮,然而丝毫没有给他带来一点荣耀。
可全世界毕竟只有这么一个人是他亲妈,杀了,就没了,他舍不得。
他们俩就这样,彼此仇视又相依为命地活了下来。
魏谦五岁的时候,他妈又嫁了一回人,继父是个老实人,赚钱不多,没什么本事,对这个便宜儿子也不算很热络,但是也从没有虐待过。
后来大概是嫌他在家里碍眼,等魏谦刚满六周岁的时候,继父主动把他送进了小学校,骑着大二八的自行车送他去学校报道。
魏谦管他叫叔。
叔来了以后,他妈一夜之间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再也不出去*混了,几乎是立竿见影地洗净了铅华,高挽了长发,没再沾过一滴的酒,脾气也好了很多。
她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正常的女人和正常的母亲。
当年冬天,她甚至动手给魏谦织了一件毛衣,那件毛衣他只穿了一冬天,由于个子长得太快,第二年就穿不下了,却一直被魏谦珍而重之地收在柜子里,因为那几乎是他童年收到的唯一一件礼物。
都说六七岁的孩子到处滚、狗都嫌,可魏谦六七岁的时候乖顺得就像条狗一样,他一句废话也不多说,一个要求也不提,如果大人不主动给,他就绝不开口问大人讨钱,学校里有时候有点事让交钱,魏谦都是先跟别人借了,再自己跑台球厅游戏厅去给人打杂帮忙,赚几块钱还上。
他在这个过程中结识了很多比他年纪大很多的小混混,老板看着他小,跑来跑去地捡球端盘子挺有意思,再加上有眼力劲儿,非常会看人脸色,所以就把他留下了,当成个奇葩的吉祥物,闲来逗逗。
魏谦对此乐在其中,并不觉得痛苦,因为他在学校里得知,自己也是祖国花骨朵中的一朵,这种生活,他过得心满意足。
因此他总是唯恐他叔不痛快,唯恐叔和他妈离婚,让他再过回那样猪狗不如的日子。
魏谦七岁半,没满八岁的时候,他妈又生了个丫头。
丫头长得跟他叔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哦,也就是很丑的意思,可全家都宝贝得不行。
她是春天生的,父母嫌弃什么“春”啊“柳”啊之类的名字太土,配不上他们宝贝姑娘,难为他妈和他叔,他们俩受过的教育加起来也没有九年,凑在一起足足合计了一个多礼拜,最后绞尽脑汁地给丫头起了个他们自以为有诗意的名字,叫“宋离离”。
跟他叔姓宋,“离离原上草”的那个“离离”,小名叫小宝。
不过魏谦几乎不怎么叫他妹这个倒霉的大名,一直到她成人,都喊她“小宝”。
不说聚,非得说“离”,没听说谁家给孩子起这种大名的,真是要多吉利有多吉利。
他的亲妈和后爹俩文盲净顾着“湿意”了,给孩子起这么个名,纯粹是没事作死玩。
这不吉利的名字将和小丫头相伴一生,似乎也预示着,生离和死别会从一而终地贯穿在她单薄的生命里。
第2章宰了他妈,还是不宰
小宝十一个月,还是个穿开裆裤的小肉球,刚会扎着手下地走两步的时候,她爸就没了。
他的死法相当凶残,车祸——当时他正黑灯瞎火地值完夜班往家走,途中他琢磨着趁着没人,抄近道,就蹬着俩轮的自行车上了机动车道,刚上去就被一辆货车撞了,直接甩出去好几米。
连人再车,一起扁了,再没能鼓回来。
魏谦他们家也再次到了孤儿寡母的境地。
这其实也没什么,全世界那么多孤儿寡母的家庭——比如天天早晨卖油条的麻子他们家。
别人也都擦干净眼泪,直起腰杆,照样活得人似的。
可是魏谦很快惊恐地发现,他那漂亮亲切的“妈妈”,一夜间又变成了操蛋的恶婆娘。
她伤心之余,似乎认定了自己这辈子比苦菜花还苦,已经不想活了,于是变本加厉地作起死来,她在这方面天赋异禀、并且经验丰富,端是作得一手好死。
魏谦每天生活得杯弓蛇影——他自己要上学,要想方设法地弄来钱,要照顾连话也不会说的小妹妹,还要防着那个时刻会爆炸的女疯子。
到了后来,魏谦甚至不敢把宋小宝一个人放在家里。
每天他上学,就把小宝送到楼上三胖家或者开小饭店的麻子家,托三胖的妈或者麻子的妈给照顾一天,晚上放学再把小宝接回来。
魏谦活得心神俱疲,生活的重压一下子把他压得抬不起头来,成年人尚且扛不住,别说他一个孩子。
有一段时间,魏谦偷偷藏了一把小刀,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他就一手握着小刀,一手抱着小宝,看见小刀,他就想冲出去把他妈宰了,看见小宝,他又只好收敛心神,躺回床上,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把哼哼唧唧要被惊醒的小家伙重新哄睡着。
他还有个小妹妹,这是个活物,是个人,和他一样命苦,生在这样的家里,他是大哥,好歹得把她养大。
哈姆莱特纠结了一个漫长的问题“Tobeornottobe”,魏谦也用他的童年纠结了一个更加漫长的问题——“宰了他妈,还是不宰”。
他像狗一样活着,竟然还有心情纠结这么哲学的问题,他将来或许注定是个人物。
这期间,三胖妈和麻子妈都帮了他不少忙。
三胖和麻子都是他的发小,三胖一家人都市侩又粗俗,麻子他们娘儿两个都是三脚踹不出一个屁来的孬种——跟他们住邻居的,没有什么社会高端人士——然而市侩又粗俗的邻居却是古道热肠,懦弱的、沉默的小人物也是只要他开口,就肯帮他的忙。
三胖妈不像麻子妈那样敢怒不敢言,她有时候看不下去,义愤填膺得简直恨不得往魏谦他妈脸上吐唾沫,然而终究没有成行。
这没什么,魏谦知道她不敢,因为三胖妈虽然穷横,但毕竟是个良家妇女,良家妇女都不敢轻易招惹婊子,就像正经人都不敢轻易招惹地痞流氓一样。
再后来,魏谦他妈终于不负众望地死了。
魏谦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他知道她其实早就不想活了。
魏谦他妈从自己一生中最幸福的生活中被一棒子打醒,心里的苦闷是别人无法理解的,她怎么也想不开、怎么也适应不过来,于是理所当然地重新堕落了,重操旧业了,后来更是变本加厉——她去吸*了。
她先是陪着客人吸白面,吸完以后一起云山雾绕地干一炮,客人高兴了会往她的胸罩和内裤里塞小费,她也靠这片刻的光阴逃避无力反抗的现实。
后来,她的*瘾无法遏制地升级,开始哆哆嗦嗦地给自己肌肉注射。
那一段时间,魏谦家里有过很多针头,平时怕小宝看见往嘴里塞,魏谦每天要把家里打扫三四遍,看见针头就收起来销毁。
他妈死了以后,她的东西都让魏谦一把火烧了——她最后死于艾滋病,被针头传染的。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这是小混混们用来装逼的箴言,也是那女人留给魏谦兄妹最后的话。
魏谦他妈临死的时候,形象活像个怪物,整个人瘦成了一把骨头,头发也差不多掉光了,脸部严重变形,一双本来就比别人大一些的眼睛凸了出来,皮肤大片大片地溃烂,看不出一点年轻貌美的痕迹,简直就是个又脏又臭的癞蛤蟆。
癞蛤蟆她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她用近乎温情的眼睛看了自己的两个孩子一眼,坦然地说:“唉,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我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天了。”
魏谦嗤笑一声,认为她是在放屁,她如果早知道有这么一天,当年就不应该出来*混,不应该吸*,更不应该为了几块钱和猎奇,就打扮成一个妖魔*怪去夜总会坐台。
她应该像无数仙鹤一样的小妞一样,穿着可能不那么合身的校服,额头前面弄一排傻乎乎的齐留海,正襟危坐地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解析几何,然后考上一个大学,工作,结婚或者剩着……不管怎么样,都像个正经人一样地活着。
哪怕她格外笨,学什么都不成,起码她还能去给人家当保姆,打零工,卖早点……
那样她说不定会一直活到九十岁,能看见她的孙子结婚生子。
可她偏不,她选择当一个好逸恶劳的女疯子,白长了那鲜花一般的模样。
魏谦意识到自己终于摆脱这个女疯子、终于再也不会见到她了,他心里难以抑制地难过起来,仿佛看见了大把的生命和光阴在他面前风驰电掣地奔跑而过,而他竟然连一把尾气都没来得及闻,一切就都已经烟消云散了。
可他不想露出任何感情,他认为自己合该憎恨这个女人,对她的一切感情都是软弱而犯贱的,所以魏谦逼着自己这样想——她这是活该。
魏谦命令自己回忆起他五年来地狱一样的生活,用他最深的冷漠地问她:“婊子,你干嘛要把我们生出来呢?”
女人神色迷茫地思考了半天,回答说:“谁知道呢?”
魏谦就出离地愤怒了,如果没有她这个“谁知道”,说不定他这辈已经投胎成了一个富二代或者官二代,现在说不定也能人模狗样的了!
于是他在她的肩膀上轻轻推了一把,骂了一句:“去你妈的。”
真的只是轻轻推了一把——谁知道下一秒她就不行了。
她浑身抽搐,眼睛睁得像乒乓球一样大,然后倒气倒了足足五分钟,喘气成了一个干瘪的风箱,生生受了一回血罪,才终于成功地翘了辫子。
那年魏谦不到十三周岁,还是个青葱少年,刚上初二,带着个拖着两行鼻涕的小妹妹——小宝五岁,狗屁也不懂,只会在一边呆呆地看着大哥和妈妈。
魏谦愣是让女人的尸体在家里展览了两天,乃至于都发臭了,他也没想好该怎么处置。
死人睡得地方比活人还贵,卖了他们兄妹俩也买不起一块墓地——更何况魏谦连送火葬场的钱都不打算出——他妈已经死了,死人怎么着都能凑合,可他得活着,他得交学费,他还得养活妹妹。
最后,魏谦决定找个良辰吉日,凑合着拿破凉席把这尸体一卷,直接扔进垃圾堆里,让她自行降解回归大自然去。
不过没等实行,魏谦他妈的几个小姐妹找到了他们家,用事实表明,就算是秦桧,也有仨瓜俩枣的朋友。
她们一起摊钱办好了她的后事,算是把她送走了,一个女的告诉魏谦,她生得就不体面,总不该死得也这样不体面。
操办后事剩下的一点钱,她们留给了魏谦和他的妹妹小宝,魏谦又翻箱倒柜地把女人留下的一些首饰卖了,这些东西原来是女人的命……不,比命还宝贵。
她的宝贝儿子早就看它们不顺眼了,她一闭眼,立刻就给抖落出来卖了。
用这一点微薄的积蓄,魏谦过上了养着个小拖油瓶的日子,艰难地过了一年多,他初中毕业了。
中考三天结束,最后一天,魏谦交了卷子,骑车回家。
他读书很像那么一回事,打零工当混混,都没能影响他的成绩,因为学校是他和“未来”和“希望”,和“体面的生活”这些词唯一的联系,他拼了命地都想抓住。
沿途魏谦买了几个馒头,把车停在一大片筒子楼建的简陋的自行车棚里,拎着东西往家走,就看见了那个小崽子。
小崽子细手细脚瘦骨嶙峋的,就显得脑袋大,比小宝高一点,但是高不到哪去,也许和她差不多大。
他穿着一件大人的“二杆梁”背心,下面光着,鞋也没有,背心上汤汤水水,什么玩意都有,看上去是好一片祖国河山姹紫嫣红,正在一个小胡同的垃圾堆旁边掏垃圾吃。
这么一个小东西,也不知道是怎么活下来的,连野狗也欺负他,魏谦经过的时候,小崽子正跟一条狗在一个小胡同里对峙——为了半罐别人扔了的牛肉罐头。
野狗瘦巴巴的,个头却不小,眼冒红光,不知道有没有狂犬病,但是在城市打狗运动如火如荼的时候还能活下来,大概也是狗中豪杰。
本来魏谦是不打算理会的,像这种小崽子,个把月总是能见着一个,不小心被生下来了,不小心活了,还没有父母双全的命,过一阵子差不多也就死了,可就在魏谦往那边瞟的时候,正在那人狗情未了的小崽子居然碰巧也抬头看了他一眼。
就这么片刻的机会,野狗抓住了,见它的对手一分神,立刻扑了过去,小崽子大概是被人围追堵截得时间长了,反应十分敏捷,往旁边一扑,就躲过去了,于是那条野狗好死不死地就扑到了魏谦少年的脚底下。
这畜生红着眼,鼻翼里发出呼哧呼哧的动静,像是急红了眼,敌我不分,对着一个打酱油的无辜群众一通狂吠,呲出一嘴大*牙。
魏谦正盘算着自己万一考上高中,学费该怎么解决的问题,没打算理会它,抬腿要走,结果也不知这畜生是怎么想的,居然一低头冲着他的脚脖子来了一口。
魏谦忙一缩脚,没咬着。
魏谦当时十三四岁,爹死娘死还带着个只会流鼻涕的妹妹,尽管考试发挥得一流,可考上也不一定能上,处境凄惨。这样长大的孩子,他的性情如果不愤世嫉俗,那是不大正常的——因为那意味着他太会表演,将来很可能会变成个高智商的反社会分子。
所以正满腹烦心事的中二少年当场就急了,抬腿给了野狗一脚,他从小和混混们长大,惯常动手打架,这一脚分量不轻,直接把大狗踹到了墙上,野狗依然不依不饶,又一口咬在了魏谦的鞋上——幸好这双鞋是捡来的塑胶鞋,虽然又硬又不透气,但是好在结实,没咬透。
魏谦甩了一下,见甩不开这条死狗,于是用脚大力踩住野狗的肚子,又从旁边捡起一块砖头,下了狠手砸在了这狗中豪杰的脑袋上,砸了一下,豪杰就松口了,砸了两下,豪杰就头破血流了,彻底成了个*雄。
人,还有狗,在这个时候、这种地方,其实都是一样的——好比有的人西装革履好房好车,有的狗定期美容油光水滑。而还有一些人和狗,注定在这样一条充满了垃圾的小路上,为一些可笑又可悲的理由撕咬搏命,流血流汗。
同人不同命,同狗也不同命。
第3章脑子是热的,心口是凉的
魏谦怕“狗*雄”死得不透活受罪,于是体贴地又用砖头狠狠补了几下,直到把狗头砸了个稀巴烂,这才喘着粗气扔下砖头,在墙上抹了一把手上的狗血。
他这才有机会抬头打量一下那害他横生枝节的小崽子,可这小白眼狼居然已经趁着他打狗的时候把那桶罐头抢走了,抱在怀里,狼吞虎咽起来。
大概魏谦的眼神太有杀气了,小崽子明显哆嗦了一下,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了看魏谦,嘴角一排罐头汤不小心流了下来,他立刻诚惶诚恐地伸手接住,把自己的手舔了个干干净净。
魏谦心里的无名火更盛,恨不得把这小崽子的脑袋踩下来让他舔自己的鞋,舔个够。
小家伙见他目光可怖,还以为他要抢自己的罐头,顿时警惕起来,抱紧了罐头,站起来背靠墙角,摆出一副誓死捍卫领土的英勇架势来。
魏谦顿时又泄气,心想自己跟这么个小玩意较什么劲呢?
他于是无趣地往地上啐了一口,转身走了。
等成绩这几天,魏谦并没有浪费宝贵的假期,他白天和麻子三胖一起去练摊,卖*色录影带,晚上在台球厅找了个活,每天赚十块钱的看场子费。
他发现那天碰见的小崽子似乎在充满了垃圾的胡同里安了家,每次魏谦出门的时候,都能看见他在垃圾堆里寻找自己的晚饭。
魏谦经过的时候,如果心情好,他偶尔会扔给那小*一个馒头。
魏谦对亲生父母一直都是仇视的,儿童最早都是从和父母的相处中领会怎么样接触世界上其他的人,因此他很难不仇视社会,他的爱心比北方春天的雨水还要有限,之所以偶尔对那小家伙另眼相看,也是他观察过这孩子。
他发现那小男孩胳膊腿都齐全,身体没有任何残疾,智力不但没问题,可能还比普通的孩子高,长相看不出来,但是一双眼睛又黑又亮,应该是差不到哪去的,如果他真的是父母双亡没人照管,应该会被送到社会福利院里,这样的年纪和条件,绝对是会被人抢着领养的。
小男孩在外面流浪,魏谦猜测,要么是有监护人,但是监护人虐待他,他自己跑出来的,要么就是从小被拐卖,好不容易逃出来的。
无论哪一种都是逃,都是别人对他不好,实在活不下去了才逃的,那种感受魏谦都懂,他甚至会有些同病相怜。
当然,即使同病相怜,魏谦也是偶尔心情好才会觉得小东西可怜,大部分时候,他都很好地保持着自己冷漠而尖刻的心。
而就是他这样零星的几次善心,竟然还招来麻烦了。
那天,魏谦的中考成绩下来了,他考得不错,比全市最好的高中的录取线还高出二十分,能排进全区前十名,放在别人身上,家长恐怕是要请客的,魏谦没客好请,于是晚饭没有买馒头,买了一袋肉包子,也算庆祝。
魏谦认为自己应该高兴,可是他没有,他心里像是给堵了两块大石头,一块石头是上高中高额的花销,一块石头是他再好再优秀也无人诉说的苦闷。
他努力想让自己无视那些,于是整个人出于一种非常诡异的状态里——脑子是热的,心口是凉的。
路过时,他顺手丢了个肉包子给那垃圾堆旁边的小男孩,自娱自乐地想:这就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
谁知那小东西竟然没有让他的包子一去不回,他三两口地把包子塞进了自己的肚子里装好,然后连人再包子,一起不依不饶地追了上来。
就像个小流浪猫,谁喂他一口香肠,他就认准了谁。
魏谦回头一看惊诧了,心说大事不好,这还要买一送一!
他心里本来就堵,又被跟得不耐烦,几次三番地回头恶狠狠地骂人,还推了小男孩一把,把小家伙推了个屁股蹲,甚至作势要打,可对方居然还是锲而不舍地跟着,一直跟到了他们家。
魏谦家的房子原本属于他的姥爷,也就是他死*老娘的爹,姥爷是被他妈活活气死的,于是房子又归了魏谦他妈,现在她也死了,才传到他手里,有一定年头了。
老筒子楼,典型的城市棚户区,楼下是个垃圾场,乱糟糟的,邻居们的素质和经济能力都普遍低于平均水平,很多住在这里的人都不大友好。
仗义和自私,热心肠和不友好,他们毫不矛盾地与这片居民区的贫穷和落后并存,诡异地和谐着。
比如住在对门的那个独身老太婆,就比较不友好,她每次一看见魏谦,远远地就要开始翻白眼,然后像是看见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一样甩上门,有时候还会故意把垃圾丢在他家门口。
一开始魏谦懒得跟她一般见识,他一个大孩子带着小孩子,每天发愁还不够愁的,懒得理会这些鸡毛蒜皮。
再者说,穷人何必为难穷人呢?
后来魏谦明白了,穷人只能为难穷人,也只会为难穷人,不然还让他们怎么办呢?
他妈是婊子,他就是个婊子养的,道理上,老太太骂的这句话其实也没错。
可今天不一样。
他没有做错任何事,就算依照传统的眼光看,他也比任何人都要优秀,为什么唯有他活得这么艰难?
他过于出色的中考成绩把他的上半身拉到了另一个世界,而下半身还在漫无边际的沼泽里沉着,既让他看到无边无际的大千世界,又让他怎么也挣脱不了他固有的身份和阶级。
哪怕他是像三胖和麻子一样,纯种的社会渣滓小流氓,他也不会这样痛苦。
魏谦过热的脑子和过冷的心终于把他逼到了一个临界点,他垂下眼盯着自家门口臭气熏天的垃圾,胳膊上爆出了一条一条的青筋,眉目像极了母亲,却远没有她那样秀丽,那股终年笼罩的仇恨与阴郁几乎成了他的天然气质,英俊得夺目,也阴郁得逼人。
少年魏谦默默地蹲下来,一点一点地把家门口那些水果皮烂叶子捡起来扔掉。
跟回来的小男孩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在一边看着。
魏谦沉默地拎着垃圾走了两步,突然再也不想这么做了,他猛地把手里的垃圾扔在了对门的门口,转头冲男孩大声咆哮:“你他妈看什么看?!”
小男孩被吓了一跳,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
魏谦恶狠狠地说:“小杂种!”
小杂种背靠着墙角,小心翼翼地睁着大眼睛看着他。
魏谦深吸了一口气,他想努力地把心里那股邪火压下去,作为一个“大人”,他不想在小崽子面前失了态。
然而这一刻,他发现自己克制不住,连一双眼皮都跳个不停……他毕竟不是真的大人。
魏谦毫无预兆地突然转身,从地上捡起一块大石头,“咣当”一下砸在了对门老太婆的窗户上,碎玻璃“哗啦哗啦”地落了一地,屋里面传来一声尖叫。
魏谦:“老不死的你给我听着,老子以前不跟你计较,是看你七老八十、没几年好活的份上,以后你再来触我的霉头,我他妈灭了你全家!”
屋里传来老太婆彪悍的叫骂,对方显然是没把他这个半大小子放在眼里。
魏谦二话不说,转身从家里拎了一把菜刀出来,一脚踹在她家门上,直接把她家的门锁踹坏了,只剩下一根金属链摇摇欲坠地连着,少年拿着菜刀,使劲往那家的门上砍,脸色惨白,双眼通红,活像个神经病杀人狂,愣是把骂骂咧咧的老太婆给吓哭了。
从那以后,老太婆就开始躲着魏谦走,四处散布他是个杀人犯的谣言,不过老太婆再也没敢当着魏谦的面骂人,也再没往他们家门口扔过垃圾。
看来欺软怕硬是天性。
可当时魏少爷当时那副恶*索命的模样吓哭了老太婆,却没能吓哭那个小男孩,小男孩依然锲而不舍地赖在他家门口。
魏谦完成了他的恐吓,“咣当”一声,在小男孩面前拍上了自家的门,把他给锁在了门外,小男孩孤零零地在外面徘徊了一阵,最后,他弯下腰,把魏谦门口剩下的零星垃圾捡起来,收拾好了扔了。
他甚至还捡了几根小树枝,捆在一起,把地给扫了。
然后他就像条没人要的小狗一样,蜷缩在了门口,就这样缩着睡了一宿。
第4章我养不起你
第二天魏谦出门一看,小男孩竟然还在那,他脑袋大四肢细,缩成了一个圆滚滚的团子。
魏谦险些让这衣衫褴褛的团子给绊个跟头。
一宿过去了,他心里的火已经消了大半,魏谦无可奈何地低头看了看着成了一团的小东西,不知道这小崽到底是怎么想的。
魏谦自觉自己浑身上下散发的都是报复社会的光芒,即没有佛光普照,也没有无量天尊,回忆起来,似乎也没给过对方一个好脸色。
魏谦不明白,这仿佛时刻准备着要战斗的小东西是看上他哪了,竟然轻易地放下了戒备,居然还就赖上他了。
得亏是夏天,要是冬天,北方的冬天一宿露宿,能把小男孩给活活冻死。
一个那么丁点大的小东西,站起来看着和小宝差不多,总不能真的回家拿出菜刀来干掉他,魏谦伸出脚尖戳了戳脚底下的团子:“哎,哎哎,起来,别在这睡,听见没有?我们家还没开张呢,瞎睡什么?”
脏兮兮的煤球团子睡眼朦胧地抬起头,一见魏谦,立马精神了,满脸期盼地看着他,就像一只跌跌撞撞的花脸小奶猫,尾巴尖都在瑟瑟发着抖,依然努力地往人脚底下凑,努力表现出自己的乖巧和无害,请求领养。
任是谁看见了,都会不忍心,可惜了,他偏偏遇上了魏谦这么个铁石心肠的人。
魏谦毫无同情心,欺猫打狗无所不为,果断地无视了他可怜兮兮的小眼神,并且懒得废一句话,回手反锁上家门,一弯腰,就拎起了男孩细瘦的胳膊,把他一路拎下了楼,然后往疏于打理的草地上一扔,干脆利落地说:“别给鼻子上脸,滚。”
男孩摔倒在野草丛中,眼巴巴地看着他就这样恶棍一样头也不回地走了。
小男孩好半晌才爬了起来,仰头望着对于他来说十分高大的破旧的筒子楼,片刻后,垂下了脑袋,赤裸的小脚丫脚趾头互相纠结在一起,他觉得失望极了。
这小家伙确实是被人拐卖过的孩子——魏谦心狠眼*,看得没错。
他被人偷走的时候太小,来龙去脉已经不是很记得了,人贩子养了他几个月,后来把他转手卖到了一个十分偏远的农民家里。
这也没什么,给谁当儿子都是儿子,他还享受了两年独生子的生活。
谁知第三年,他那被村医断定了没有生育能力的养母竟然奇迹一般地怀孕了,又过了一年,养母生下了一个健健康康的胖小子。
从那以后,男孩在养父母家里就显得多余了,他的日子也跟着每况愈下了。
那天男孩在冰凉的井水里洗碗的时候,因为手指被冻麻木了,不小心打碎了一个碗,触怒了大醉而归的养父。
养父扒光了他的衣服,寒冬腊月里让他在滴水成冰的院子中间罚站。
男孩觉得自己要给冻死了,终于,他做出了一个对他的年龄来说大胆得有些惊人的决定——他跑了。
小男孩偷了几件大人的衣服,随便套在身上,然后连夜借助梯子翻墙出去,他悄悄地躲进了往城里拉冬储大白菜的车里,就这样被拉到了一个城市里。
从此,他成了个小流浪儿。
这样一个没人管的小男孩是很容易被盯上的,期间,男孩几次三番险些再次被人拐卖,有些企图卖了他,有些企图把他弄去做小偷,还有两个人商量着要卖了他的器官——男孩半夜尿尿的时候偷听到了,连夜跑了。
他能活到这么大,每次都成功地逃脱,运气好得简直就是奇迹,成了半个逃跑专家。
他偷偷蹭过火车,连续换过好几个城市,见过了形形色色的人,偶尔有人试图和他说话,他都假装哑巴不会说,并且飞快地想办法逃走,当中或许有真的好心人,可惜男孩不敢放下警惕——被全套的批发卖了也就算了,他更怕那些还打算剖开他的肚子,把他身上的部件一样一样拿出来零售的。
可是风餐露宿、饥一顿饱一顿,他依然本能地羡慕那些有房子住、有家的人。
小家伙已经很久不知道家是什么滋味了,然而他不可能有家,因为他恐惧接触任何人。
在小男孩眼里,世界上似乎只有两种人,一种人嫌他脏,老远就绕着他走,还会用石头丢他打他,一种人对他和颜悦色,可心里实际上还是想卖了他。
直到他认识了这么一个独特的人。
他听见过别人用富有当地特色的儿化音叫他“谦儿”,这个人帮他打跑了大野狗,给过他吃的,却都是扔下就走,从不和他说一句话。
当然,更多的时候,这个人都会对他熟视无睹。
魏谦的熟视无睹和不交流都让男孩觉得安全,而同时,他偶尔的施舍行为又让男孩感觉到了一丝罕见的温情。
小男孩其实一直换地方住,可是为了每天偷偷看这个人,他不知不觉中已经在这条小胡同里住了好几个月了。
在这几个月里,小男孩经过了谨慎的观察和审慎的论证,用他因为老也吃不饱而营养不良的大脑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个大哥哥是个好人。
在他的流浪生涯中,这还是第一次心里不由自主地生出接触别人的渴望……可让他失望的是,他伸出了触角尝试着去触碰的时候,那个疑似“好人”的混蛋似乎并不想领养他。
男孩又失望又难过,在原地徘徊了一阵子,思考着要不要放弃。
他还没思考出结果来,天就下雨了,男孩不得已,只好又躲回了楼道里。
这场大雨到晚上都没有停,三胖妈中午下楼来了一趟,帮小宝热饭,见了蜷缩在楼道里的小男孩,她吃了一惊,弯下腰仔细打量他:“哟,这是谁家的孩子啊?”
男孩立刻像炸了毛的小野兽,凶狠地抬起头来,整个人都绷紧了,似乎随时打算冲上来咬她,他凶悍的眼神把三胖妈惊得往后退了半步:“哎哟,这个小叫花子是疯的!”
三胖妈怕惹上麻烦,警惕地看了小男孩一眼,快速地用魏谦留下的钥匙打开门,三步并两步地进屋去了。
晚上魏谦放学打零工回来,一低头就看见了墙角里的小团子,脸色顿时不大好看起来。
他大步走过去,想重新把这不是好歹的小崽子扔出去,小团子一见他过来,以为要挨打,连忙惊恐地往墙角褪去,摆出防御的姿势。
对于这小*也知道害怕这一点,让魏谦心里生出了诡异的满足感,这位中二少年冷哼了一声,抬头扫了一眼窗外的雨,转身进屋,竟然放过了小男孩。
夏天闷热,魏谦一般只关上有一层纱窗的防盗门,并不关大门,以便室内通风。
小宝看见外面有个小朋友,就奶声奶气地问:“哥,外面那人是谁啊,真羞羞,也不穿裤子。”
魏谦说:“玩你的,少管。”
过了一会,小宝又说:“哥,他老往咱家里看。”
魏谦就走过去,站在门口恶狠狠地冲着那男孩吼:“你给我滚远点!”
男孩被他吓了一跳,迟疑着退后了几步。
可是等他端着菜从厨房里出来,就看见小宝蹲在门口,张望着外面说:“哥,他还往咱家里看呢,你让他进来吧。”
这回魏谦连吓唬也懒得吓唬了,干脆没理她,把菜放在餐桌上,然后走过去,抬手把大门甩上,把那两道艳羡的窥探视线彻底隔绝在了门外。
让他进来?魏谦心说,他要是个百万富翁,这样的小崽子,他愿意养个十头八个的,每天早晨让他们站成一排点名报数玩。
可他是吗?
他只是个穷得出类拔萃的小混混,连自己开学要交的四百块钱学费都不知道上哪个猴山上弄去呢!
可惜女生外向,宋小宝这个小丫头片子简直不是东西,尿布刚摘下来没两天,居然就已经学会胳膊肘往外拐了。
没两天,魏谦一进门,发现小宝已经把那小崽子放进了家里。
魏谦怕外面的小野孩有传染病和寄生虫,会传染给小宝,于是当即冲妹妹发了一通火,把小丫头吓得哇哇大哭。他伸手拎起小崽子身上的背心,像丢快抹布一样,再次把他扔出去了。
小男孩就在他手里挣扎,挣扎不过,就用那双黑亮黑亮的眼睛盯着他看,那眼睛像是山里刚被雨水洗过的黑石头,在脏兮兮看不清五官的小脸上显得分外扎眼,显得那么野性,又充满着愤恨、失落和隐约的哀求。
“狗崽子。”魏谦骂他。
小宝她真是个记吃不记打的东西——主要是因为魏谦没有真的打过她,他虽然不怎么表达,实际上宝贝得连她一根头发丝都没碰掉过,以至于挨骂的事,宋小宝同志撂爪就忘了。
过了没有三天,她就又把那小崽儿给领回来了。
这还要阴*不散了,这一回,她冷漠又坏脾气的大哥终于被激怒了,魏谦伸手去抓男孩,男孩察觉到危险,忙蹿起来躲开,让魏谦这高高扬起来的一巴掌挥了个空。
魏谦气急了,抬腿给了他一记窝心脚,男孩被结结实实地踹疼了,竟然也不叫唤,只是闷哼了一声,顺势跪在了地上,伸出双臂,抱住了魏谦的腿。
小宝这熊孩子总算是长了见识,她从没想过朝夕相处的大哥居然会这么暴力,吓得“嗷”一嗓子大哭起来,嚎着说:“哥!”
那男孩也不知怎么的,听见了这话,心神仿佛被牵动了,他装了一年多的哑巴,此时却没头没脑地对魏谦开了口,尽管他的声音沙哑得不像个小孩,发音也奇怪得很,可魏谦还是听清楚了他的话,他学着小宝说:“哥!”
魏谦抬起来准备狠狠踩下去的脚就突然动不了了。
自己在干什么?魏谦茫然地想,殴打这么一个小崽子?这和他那贱货妈还有什么区别?
末了,魏谦叹了口气,缓缓地缩回了脚,一言不发地走进厨房,草草地下了一锅清汤寡水的挂面汤,端到小男孩面前:“吃吧。”
男孩不想表现得太没出息,可惜这碗面对他而言如同久旱逢甘霖,他一闻到香味,“出息”俩字就欢快地把他抛弃、结伴私奔了。
他几乎把脸埋进了碗里,稀里哗啦一顿猛吃,秋风扫落叶一般,连干了三碗,肚子都撑圆了。
魏谦平静地坐在旁边,等他吃完,就动手收拾了碗筷,然后对男孩说:“听得懂人话吧?行了,我知道你听得懂。”
魏谦甩甩手上的洗碗水,蹲下来,让自己的视线和小东西齐平。
“我养不起你,”他几乎调用了自己生平最大的耐心说,“你啊,找错地方了。”
男孩嘴边还有没擦干净的菜汤,璨如星辰的眸子盯着面前的少年。
魏谦轻轻地在他的肩膀上推了一把:“行了,吃饱就走吧。”
一分钟以后,男孩第一次直立行走出他的家,而不是被他暴力扔出去的。
有两三天,魏谦都没看见那个纠缠不休的小男孩,直到第四天*昏,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计算着自己还差多少钱学费的时候,他在家门口又看见了那个小男孩。
这回小宝没敢开门,两个孩子一个站在门里,一个站在门外,听见脚步声,一起抬起头,眼巴巴地望向他。
站在门口的男孩手里拖着一个巨大的蛇皮袋子,里面“叮叮咣咣”的,魏谦垂下眼扫了一眼,发现是一袋子的瓶子盖和易拉罐。
“这个能卖钱。”见他良久不言语,男孩才小声地解释说,他仿佛怕魏谦不相信,伸出脏兮兮的小手,手心里汗涔涔地握着两块零五毛的纸币,“真的,我卖过了。”
魏谦依然是沉默。
小宝适时地轻轻叫了一声:“哥。”
魏谦一闭眼,心说:“这他妈的,都是什么事!”
第5章学费有……着落了吗
就这么着,小男孩到底是死皮赖脸地留下了。
好多年以后,当男孩自己回忆起这件事的时候,他都几乎觉得自己做成了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壮举。
他那混账大哥在翅膀长硬了之后,越发把他的混账特质发挥得举世无双,天生长了一副铁石心肠,从来是说一不二,男孩有时候怀疑,这个世界上究竟有没有能改变魏谦想法的东西。
可那一年,在观察了数月,又软磨硬泡了好几个星期后,他竟然真的成功地打动了这个铁石心肠的混蛋。
小男孩在魏谦家里住下后,慢慢地恢复了他的说话功能,只是大多数时候依然很沉默,似乎担心自己的存在感太强,会招来别人的讨厌和虐待。
一开始,他连床和沙发都不敢上,到了晚上就往墙角一缩,像条小野狗一样睡在地上。
似乎是只要有一个能避风遮雨的屋顶、几口干净的饮食,他就已经满足了。
魏谦观察他的行为,难以抑制地想起自己像这小东西一样大的时候,也曾这样小心翼翼地讨好过继父,他了解那些行为的意义,不但没觉得男孩古怪,反而暗暗生出了某种隐秘的感情联系来。
当然——他不会把这种感情表现出来,魏谦认为自己作为一个“当家人”,在家里趾高气扬一点是应该的。
他耐着性子把小家伙给洗干净了,又怕他有虱子,把小男孩的头发都给剃光了,还找了一件小宝的旧衣服给他穿。
光头小小子穿着小女孩廉价的、掉了花边的裙子,竟然也不显得十分违和,可见小男孩底子是好。
魏谦看着他若有所思地打量半晌,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地做出了如下品评:“人模狗样的。”
不过魏谦想,大概人小时候长得都挺好看,可能是因为小吧,心里什么也不愁,所以眼神也是干干净净的,能反光。
这个荒谬的看法被三胖一口否决了——三胖说美就是美,丑就是丑,都天生的,和年龄大小半毛钱关系也没有。
三胖、魏谦和麻子是一起长大、从小穿一条裤子的交情,三胖比魏谦大三四岁,麻子跟魏谦一年出生,小时候一起玩泥巴,长大了一起当混混,尽管没有在一起做过一件好事,但是交情甚笃。
到了青春期,魏谦往竖里长,越来越瘦越来越高,三胖就往横里长,十七八岁,俨然已经成就了一副中年汉子发福的臭德行……至于麻子,他高矮胖瘦都不要紧,那一脸坑坑洼洼的闭合式粉刺让他的脑袋像个凹凸不平的小行星,晚上乍一看见能吓哭几个人,以至于他其他的特质都被忽略了。
三胖这个死肥肥,自己就长得像猪八戒的二姨夫,偏偏臭不要脸地喜欢评判别人的美丑,他每次见了小宝都要唉声叹气一番,因为这个小丫头长得实在是太寒碜了。
仗着交情,三胖对魏谦直言不讳——通常是魏谦不爱听什么,他非要说什么。
每每到了魏谦家,三胖都要扼腕哀痛地把小宝抱过来打量一番,唱戏一般地大呼小叫地说:“妹妹啊,我苦命的妹妹啊,你这小脸怎么能这么黑呢,掉煤堆里都找不着啊!”
魏谦一把抢回小宝:“滚你妈蛋,我们那叫黑里俏。”
三胖继续哭天抢地:“你哥睁眼说瞎话,有眼睛这么小的黑里俏吗?”
魏谦振振有词地说:“眼睛小怎么了,我们脸也小,牛眼大不大?长你那饼铛脸上照样是一线天。”
三胖:“滚,你们家烙饼用得着像你三哥这么威武英俊的饼铛,你元首啊?哎,不是我说,眼大眼小还不是问题,你再看咱妹这鼻梁——这小塌鼻子,可愁死我了,跟让门板拍过的似的,谦儿,你说咱妹咋就长得不像咱妈呢?不像咱妈像你也不发愁啊!”
魏谦:“放屁,她又不是我生的。”
说完,魏谦把小宝拎到和自己视线齐平的地方,仔细地打量了小丫头酷似她亲爹的面貌一番,即使是骨肉至亲,他也不得不承认三胖是对的,小宝脸上那可怜兮兮的小塌鼻梁,真的活像没有鼻梁骨似的。
魏谦忧虑地在心里盘算,将来无论如何要让她保护好眼睛,可不能近视,不然这小塌鼻梁恐怕真的连眼镜也架不住。
但他还是不肯承认妹妹丑,于是强词夺理地说:“塌鼻梁怎么了,女的鼻梁高不好看,鼻梁高……鼻梁高的看起来不像好人。”
他这么说,是因为他妈就有一副挺直秀气的高鼻梁,鼻子是五官之王,显得她精神得要命,让人一眼就印象深刻。而魏谦总是仇视母亲的一切特质——甭管是美的还是丑的。
在魏谦心里,只要宋小宝长得不像他们的妈,哪怕她将来变成一个和麻子一样满脸花开的丑八怪,他也觉得可爱。
三胖知道他家的前因后果,难得地没和他争辩,从魏谦怀里接过小宝,有一下没一下地捏她的鼻梁——后来她长大以后鼻梁没那么塌了,多半是她胖子哥给人工捏起来的。三胖边捏还边念叨:“妹妹哟,我嫁不出去的妹妹哟……”
这时,麻子推门进来了,笑呵呵地说:“三、三哥,七七七昂……谦儿,小、小宝妹妹。”
三胖如临大敌般地堵住了小宝的耳朵:“哎哟我的妈耶,您老人家可别当着孩子面说话,到时候跟你学成一口结巴,孩儿她哥能把您老剁成饺子馅!”
麻子受天赋所限,一辈子也牙尖嘴利不起来,只好走憨厚路线,听了也不生气,摸摸自己的头,傻笑了起来,他在小宝和那捡回来的男孩头上各摸了一把,掏出两块糖,一人给分了一块。
麻子早就辍学了,倒不是因为没钱上,个中原因实在一言难尽——直到小学五年级,麻子只能数到九十九,上了三位数他就不会了,老师气得罚他把一百到两百间的所有数按顺序抄一百遍,他“吭哧吭哧”一遍不少地抄完了,工工整整、勤勤恳恳,没有一点偷奸耍滑,结果抄完老师一看,好么,串行了!
三胖辛酸地看着他这又笨又丑的兄弟,接着念叨说:“弟弟哟,我娶不着老婆的弟弟哟……”
三胖过早地表现出了对别人婚姻情况的忧虑,乃至于魏谦断定,这死胖子天赋异禀,将来一定会变成个拉皮条的。
魏谦对自己的交友情况十分惆怅,麻子是傻逼,三胖是个大傻逼,他夹在其中,几乎有种“举世皆傻逼,唯我独明白”的悲怆。
傻逼麻子开口问:“乐、乐哥让、让我来问问,你、你学费有……着落了吗?”
这话笔直地戳中了魏谦的伤心事,他方才还颇为愉悦的心就像被塞了一块冰坨,咕嘟一下就沉了下去。
魏谦心说,有个*的着落,但他不想在两个傻逼发小面前示弱掉面子,于是装作毫不在意的模样,高深莫测地摆摆手说:“哦,不急。”
大傻逼三胖忙接口说:“哎哟宝贝,哥求求你了,都这时候了,你就别装神了,这事不能不急啊!都快开学了!到底怎么说,缺多少,你言语一声,哥儿几个帮你想办法……你说我们这一伙人,一个个地都天生和学校有缘无分,就你一个出息的,一人搭把手,也要把你推上去啊!”
魏谦觉得自己的心里就好像被一只火热的手捏了一下,有那么一两秒钟,他词穷了,嘴唇不易察觉地抖动了两下,然而下一刻,他却依然用最大的毅力克制住,保持住了他又臭又硬的内在和大尾巴狼的外表。
“行了吧,多大点事,”魏谦眼皮也不抬,漫不经心地说,“我心里有数,用不着你们瞎操心,也替我告诉乐哥一声,没事。”
而后他飞快地转移话题:“哎,对了,那小崽,我问他叫什么,他告诉我他叫‘小子’,也不他妈什么玩意儿家长给起了这么个二逼名字,我这两天正琢磨着给他弄一个大名呢。”
麻子心里替他着急,吚吚呜呜地还想再说什么,他越着急越说不清楚,末了还是被三胖打断了。
三胖知道魏谦这人的尿性,知道他是个里子都掉光了,也不愿意没了面子的孙子,显然是不想在他们俩面前提这事,于是顺着魏谦的意思心猿意马地扯淡说:“行啊,你叫魏谦,那就让他叫魏虚得了。”
魏谦笑骂:“去你妈的,‘胃虚’,还‘胃疼’呢。”
他们仨打闹了一番,自带干粮饭菜地在魏谦家里吃了一顿后各自散了。
魏谦琢磨了一下,既然乐哥问起他了,他就得亲自去见一见,否则就比较不懂事了——魏谦为了零花钱,从小和一群社会渣滓混在一起,而乐哥就是他们一伙人的大哥,是远近最牛逼的爷们儿,比他们都大,混了很多年,家里很有背景,人也十分仗义,跟他们这群小兄弟也都是交心换命,不拿架子。
魏谦他妈死了以后,乐哥没少照顾他们,有忙帮忙,有事扛事,魏谦一度曾经觉得他简直是自己的亲哥。
乐哥对他依然是和颜悦色的,先是和魏谦寒暄了几句,又说:“你家的事,我也听说了,这小东西来咱们这,也不知道走了多少的路,这么大的小玩意儿,能活到现在也不容易,我看将来他没准是个人物,能比我们这些人走得都远,要不然就叫小远得了。魏远?唔……不大好听,加个字,叫‘魏之远’,好不好?”
乐哥给起名,魏谦自然乐意。
那时候魏谦还小,没那么多心眼,他虽然半只脚踏进了三教九流里,却到底年龄见识所限,并不能很好地理解成年人社会的规则,也并不真正地知道乐哥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此时哪怕乐哥放个屁,十四岁的魏谦也会觉得他放得很有哲理。
乐哥又问:“那小东西有多大了?”
“他自己说有八岁了。”魏谦说,“我看不像,也就跟小宝差不多。”
乐哥“唔”了一声,皱皱眉:“那你想过以后怎么办吗?他没有户口,有大名也没用。”
是的,魏谦心里一动,魏之远有了大名,可依然是个名副其实的“黑人”。
其实如果不是魏谦他妈的一个嫖客喝多了装好心,现如今魏谦肯定也是个“黑人”。
魏谦皱皱眉,本地户口不是那么容易进的,对此,他确实无计可施。
乐哥故意停顿了一会,让他好生苦恼了一番之后,才悠然开口说:“你要是信得过我,不如这事就先交给我吧,你看怎么样?”
魏谦当场就是一愣:“我……我这个……这个事这么……”
他一时间几乎说不出完整的话来,魏谦颇有些不好意思地低头一笑,自嘲说:“完了,都快被麻子传染成结巴了。”
乐哥亲昵地摸了一把他的头,好整以暇地等着他的答话。
乐哥虽然年轻,却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物,并且野心专走歪门邪道。
他颇有心计,多心多疑,知道将来要成事,必须要有自己的死忠,他在替自己铺路的过程中,就看上了魏谦。首先魏谦年龄合适,十四五岁,正是一知半解的年纪,懂事,又不太懂,对他好一点,他就容易死心塌地。而那么多的小兄弟,乐哥就看上了魏谦一个人,也是因为魏谦能混、能打、能豁得出去,有这样三个特质已经罕见,何况他竟然还会读书。
乐哥第一次听说这个小子竟然能参加中考,还能考得那么出息的时候,简直都震惊了,即使乐哥已经算是个当地的人物,他依然是个从小流氓混上来的大流氓,从没有和“读书”这种事扯上丝毫的关系。
魏谦这个小崽,哪怕生在个穷一点的普通家庭,将来也必成大器,可偏偏命运这样怠慢他,简直再合乐哥的心意也没有了,乐哥觉得自己就像出门逛花鸟市场买石头,结果捡着个价值连城的古董的漏。
乐哥心里盘算着,唯一的问题,就是魏谦这个人脾气有点难摆布,虽然难得对自己有几分敬畏,却是个绝对不愿意求人的。
供一个半大小子念高中,也没几个钱——以乐哥当前的财力来说,哪怕是送个孩子出国念书都不值几个钱——雪中送炭的情义,他不怕魏谦将来不肝脑涂地。
乐哥看得出来,这个孩子心重脸皮薄,这样的人,忘恩负义的事恐怕干不出来。
当时的户口比后来宽松很多,只要有门路,花点钱,还是有些可操作性的,只是再有可操作性,也不是魏谦的能力范围之内的,所以魏谦想了想,没有不识好歹地拒绝,心里暗暗给乐哥记下——这都是人情债,要还的。
乐哥又和他随口说了几句闲话,没提学费的事,户口无论如何都是魏谦办不到的,这小*尚且能接受,可学费的问题,他却不能说,说了反而容易伤了少年人的自尊。
但乐哥不着急,他看得出魏谦是真想读书,不然成绩也不可能那么好,所以他等着,魏谦总有一天会主动来求自己,临走,乐哥意味深长地对魏谦说:“跟哥客气什么?谦儿,你记着,以后碰见任何困难,都可以来找哥,听到了吧?只要哥能力范围之内,天塌下来也能给你扛起来,别自己憋着,谁让咱们是好兄弟呢。”
他说完,用力地拍了拍魏谦的肩膀,看着手足无措的少年,自觉自己这事办得真是草蛇灰线,伏脉千里,这样的雄才大略,将来不成事简直天理不容。
第6章别扔了我
乐哥办事麻利,魏之远的户口很快就下来了,落在了魏谦家的户口本上,这下送他去上小学都没问题了。
而养活魏之远其实也不难,给他吃饱饭就行了,魏之远给什么都吃,不挑食,抓紧时间吸收一切他能吸收的营养,小半年的光景,他就蹿了半个巴掌高的个子,完美无缺地解释了什么叫做“给点阳光就灿烂”。
小宝的衣服他是再也穿不了了,魏谦只好给他穿自己的旧衣服。
魏之远依然不爱搭理人,除了魏谦兄妹和经常到家里来的几个兄弟,他都不跟人家说话,防人之心依然很重。
除此以外,魏之远这个孩子几乎没别的毛病了,他极具察言观色的能力,魏谦只要稍微一皱眉,他立刻就能收到信号,知道大哥不高兴,三秒钟之内就能把自己伪装成墙上的壁画,假装不存在。
他在家里简直勤快极了,每天把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自从魏之远来了以后,暖壶里的热水从来都是满满当当的,垃圾从来没在屋里过过夜,谁换下来顺手扔在哪的衣服被他看见了,他都会默默地拿去洗干净。
他戒备而谄媚,把自己定位成了一个附庸,又像是一条看家护院的狗,对于陌生人,他的眼神简直让人瘆得慌,眼珠像黑豆,看人的时候直勾勾的,是个不好惹的野狗崽子。
以上这些是三胖同志观察到的,魏谦听了也没往心里去,他心想狗崽子就狗崽子,反正这小孩也不麻烦,自己平时不在家,让他给小宝作个伴也好。
……直到紧接着发生了那么一次事。
那天有一帮不长眼的,拔份儿拔到了乐哥的地盘上,把乐哥一个干弟弟的脑袋给开瓢了,他们一帮兄弟当天就带着家伙去了,跟对方干了一场,不巧,地点就在魏谦家附近的一条街上。
就在他们把对方的人脑袋干成狗脑袋的时候,突然听见后面街上有水管刮着地面的动静。
魏谦还没来得及回头看,就听见三胖在旁边大呼小叫地说:“哎呀我操!”
魏谦一看,也吓了一大跳——只见魏之远那小崽子拎了一条比他人还长的水管,在地面上拖着,正以一种异常喜感的姿势,支楞八叉地往这边奔跑着。
魏谦正好看到了他的眼神,他发现三胖说得没错,小东西的眼神真就像条凶狠的野狗崽,虽然拖着那么长的一条水管,连路也走不稳当,却诡异得能从他身上看出他要把敌人都干掉的决心。
说得神一点,他身上简直有武侠小说里描述的那种“杀意”。
三胖:“乖乖的,你捡了个什么玩意回来?”
魏谦:“别提了,捡的时候没带放大镜,我要是知道就好了。”
三胖叹为观止,远远地冲魏之远喊了一声:“行了哎宝贝,咱哥儿几个今天都收工啦,用不着你出场啦,咱们起驾回宫吧!”
魏之远认识三胖,听这话就站在了原地,眨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了看他,又看了看魏谦,把水管扔下,抹了抹鼻子,擦干净鼻涕,说:“哦。”
结果魏谦当天晚上回家就做了个梦,梦见魏之远变成个变态杀人狂,杀完人他也不知道跑,淡定地坐在一片血泊之间,面无表情地开口叫了他一声“哥”。
魏谦当场就冷汗涔涔地醒了,他坐在床上,看见一边的光着屁股趴在床上睡的昏天黑地的小崽儿,忍不住抬手在他软乎乎的头发上摸了一把。
而魏之远就像个小猪似的,无意识地蹭了蹭他的掌心。
魏谦又捏了捏他的小胳膊腿儿,发现他哪都是软乎乎的,跟小宝一样软,一点也不像个杀人犯,做着梦还砸吧嘴,也不知道梦见了什么好吃的。
他坐在旁边观察了他一阵子,心想这崽子才这么一点大,就这么凶残,将来还了得?
别的无所谓,别出去给他惹事去就是好的。
将来……唉,“将来”是多么渺茫的一个词。
魏谦睡不着了,他下了床,走到了阳台上,把窗户推开了一点,就着寒冬腊月里的阵阵寒风,在一片夜深人静里思考他自己的那虚无缥缈的“将来”。
高中的学费比义务教育的时候贵那么多,贵得魏谦砸锅卖铁,也就只勉勉强强地凑够了一个学期的,他念高中的这小半年里,从他那死*老娘那得到的积蓄快要花完了,眼下,随着天气一天凉似一天,魏谦几乎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可这样的重压却无处诉说,因为他是大哥。
魏谦做梦都想把高中念完,做梦都想要像这个城市里的大多数人一样,西装革履、朝九晚五,体体面面地活着。
“体面”,那是他打断骨头连着筋一般的梦想,尽管它看起来是那么的愚蠢、遥远又虚无缥缈。
现实容不得他再这样幻想虚无缥缈的未来了,高中繁重的课程占用了他所有的时间,老师不会允许他在别人上晚自习的时候独自一个人离开学校去哪打工。
而算起来小宝已经到了七岁,也是要上学的年纪了,因为他这个做大哥的自私,只顾着自己的学费和梦想,有意无意地错过了小学报名时间,这一年就这么让她耽误了,魏谦怎么不敢再耽误她下一年。
魏谦悄悄地走进厨房,米缸里只剩下不到两斤的陈米,厨房里还有一颗大葱和几棵烂菜叶子,他兜里还剩下十块零五毛。
他要买吃的,要买日用品,要交水电费……
他需要那么多的钱,才能维持起码的生计。
这样的生活就好像一个千疮百孔的麻袋,四处都是窟窿眼,让魏谦筋疲力尽弄来的钱轻易就哗啦哗啦地流出去了。
魏谦弄钱的方式依然是每个周末都去打零工,随着家里多了一口人,钱开始不够花了。
魏谦每天早晨离开的时候,都炒一个菜,留下两个馒头给俩孩子,然后自己声称在学校吃。
不把午饭钱省下的话,就不够花了。可他毕竟正是饭量大的年纪,饿不得,所以魏谦会趁中午午休时间翻墙遛出学校,到乐哥的台球厅里给人暖场,顺便蹭顿午饭吃,一个学期下来,他自觉台球都快成半个专业级别了。
每一天……每一天的柴米油盐都是一条鞭子,从他一睁眼开始,就抽打着他不停地奔,不停地想办法。
这让魏谦心绪难平——重压之下,任是谁都心绪难平。
他从兜里摸到了半包烟,是下午打架的时候不知谁塞给他的,他突然想起别人喷云吐雾时的模样,于是魏谦坐在厨房,把烟点着了。
他就这样一边咳嗽,一边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抽第一根烟,肺部缺氧让他觉得头晕目眩得,甚至有些恶心。
魏谦坐在地板上,靠住门板休息了片刻。
要不然……就不上学了。
他茫然地这样想着。
“我实在没有办法。”魏谦对自己说,“我真的是山穷水尽,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他难过得快要哭出来了,像是眼睁睁地看着那扇通往另一个世界、另一种生活的大门在他面前缓缓地关上,他拼命地赶,可总是鞭长莫及。
就在这时,魏谦想起了乐哥的那句话——有任何困难都可以去找他。
魏谦睁大眼睛思量了片刻,忽然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地猛地站了起来,他两根手指间还笨拙地夹着香烟,整个人都为这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的康庄大道而战栗不已。
魏谦有些口干舌燥,他恨不得现在就冲到乐哥面前。
对,乐哥肯定会借给他钱,等他上完学,甚至他可以上完大学,他会回来报答乐哥,以一个不同的身份。
只要乐哥肯供他,他就再也不用每天吃了上顿没下顿地发愁,再也不用算计家里的那一点钱算计得心尖都疼了,他可以踏踏实实地把这几年念下来,他保证自己会成绩一流……
滚烫的烟灰落在了魏谦的手上,烫得他一哆嗦。
他默默地低下头,盯着劣质香烟散碎的烟蒂发了一会呆,把烟屁股捻灭了,丢在了垃圾桶里。
魏谦滚烫的脑子冷却下来,他发现自己做不到。
他总是记得那个过河的故事,记得格外深刻——靠在母亲怀里听故事的经历对他而言是绝无仅有的奢侈的记忆。
他记得女人说过的话,“人不能过得太舒服,等你脑满肠肥、每天都吃饱混天黑的时候,就离嗝屁
着凉不远了”。
乐哥能帮他一次,能一直帮他么?
救急不救穷。
乐哥有什么义务给他钱,让他上学,让他吃饱穿暖,让他无忧无虑?
而那种无忧无虑日子不知道为什么,魏谦想起来,就觉得既向往,又毛骨悚然,他仿佛恍然看见那安逸而软弱的自己,就像是一头被圈起来的猪。
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软弱”更让他这样的少年恐惧的吗?
世界上还有什么比“没有希望”更让他这样的少年绝望的吗?
如果魏谦不软弱,他就只好退学,只好走上一条没有希望的路——离开学校,去当混混、当打手、打零工,成为一个城市底层的渣滓,艰难地熬过这一生,这几乎是一条一眼能看到底的路。
魏谦也不知道在厨房里僵立了多久,感觉自己的手被冻得有些麻木了,这才吸了吸鼻子,回到客厅被帘子隔出来的小卧室里,躺回床上。
魏谦家只有一室一厅,小宝三岁以后,他就觉得让她和自己一起睡不大方便了,于是把卧室给了妹妹,他自己在客厅里拉出一条帘子,在角落里放了一张床,算是隔出了一个卧室。
魏之远一直是和他睡在一起。
魏谦躺回床上的时候,旁边的小家伙却动了一下,不知是没睡着,还是被吵醒了。
魏之远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睛,打量了一下大哥的神色,就嗅到了他身上一股呛人的烟味。魏之远不是小宝,他从小没被人那样宠过,因此不敢像她一样没心没肺。
小远察言观色,小心翼翼地轻轻叫了一声:“哥。”
魏谦心绪烦乱,不想理会他。
小远等了好久,没等到他的回复,轻轻地拽了拽他的衣服,他问:“哥,是不是你没钱,养不了我了?”
魏谦心道,亏你还知道——可这话他没说出口,并不是为了不伤害小孩的心,而是他觉得“承认自己无能和没钱”非常的伤面子,所以他没好气地甩开魏之远的手:“废什么话,你还睡不睡了?闭嘴!”
魏之远好半晌没吭声,魏谦以为他睡着了。
谁知过了一会,小家伙竟然窸窸窣窣地凑了过来,钻进了他的被子,碰到魏谦冰凉的手和脚——冬天屋里是很冷的,当时暖气并没有普及到这种被人遗忘的旧棚户区里。家里还有小孩子,魏谦不放心生炉子,于是用攒了大半年的钱买了二手的电暖气,可那玩意毕竟费电,他们通常是能不开就不开。
魏谦冰冷的皮肤的温度让魏之远本能地瑟缩了一下,然而下一刻,男孩却又哆嗦着凑过来,双手抱住魏谦的手,塞进怀里,又努力伸直了腿,头几乎都要埋进被子里,才勉强够到魏谦的脚,轻轻地把自己的脚搭在了大哥冰凉的脚面上。
顷刻间,小远就感觉到浑身的温度在飞快地流走。
他做完这些事,带着一点讨好的意思,小声说:“别不要我,行吗?我能干活,我还能去捡破烂,我也能赚钱。”
这轻轻的几句话让魏谦的心神几乎一颤。
大概是他久不答话,魏之远开始心慌了。
魏谦为他提供了一个安全而温暖的住所,给了他一个让他从前欣羡不已、不敢想象的家,也从未打过他,甚至连活也不怎么指使他做。
甚至这个冬天,大哥还给他和小宝一人买了一件厚厚的棉衣裳。
魏之远觉得这几乎像是一场美梦,他生怕梦醒了,自己又是那个没人要的流浪儿,徘徊在城市最阴冷的地方,以捡垃圾为生。
“求求你了。”魏之远压得低低的声音有些颤抖,“别扔了我。”
两秒钟之后,他又补充了一句:“哥。”
魏谦心里五味陈杂,要说他不想扔了这个崽子、给自己减轻一点负担是不可能的,然而他终究只是扒拉了一下魏之远的脑袋,简单地命令说:“睡觉。”
就再没有别的话了。
可是猫狗养了大半年,也该养出感情了,何况是个人。
更不用说这个小家伙每天围着自己转,每天想尽办法做事干活,就只为了让自己高兴一点,能让他留下来。
魏谦知道自己是心软了,他认为自己不该心软,可他没办法,他毕竟不是石头。
算了吧,他这样想着,听着耳边细小的呼吸,心说,这小崽子,可怜。
第7章油条小弟
魏谦曾经幻想过,有一天,有一个记者会在这样一个老旧的筒子楼里发现他和他的弟弟妹妹这样像狗一样活着的人,然后记者就会拍几张照片,大笔一挥,写着“有志少年打工供弟妹上学、稚嫩肩膀扛起一个家”这样催人泪下的恶心题目,就会有*府机构上门给钱,还会有各种各样钱多得没处花的大款往他们家捐,而他只要上个电视,跟他们一起举着一张大支票合个影就可以了。
可是呢,电视上仍然天天播“穷困大学生”“穷困中学生”“穷困小学生”这样的报道,但是没有一个找上魏谦他们。
大概那年头穷人太多,上电视也需要像后来买车一样排队摇号。
马上就要期末了,天气越发的冷,早晨出门的时候天还没亮,魏谦骑着二手的自行车披星戴月地出了门。
他没有手套,到学校的时候双手冻得几乎没有了知觉,只好一边低着头往楼上跑,一边飞快地搓着手。
这天,他上楼的时候正好碰见了他的班主任,班主任是一位中年的女老师,姓李,平时对他非常好——像魏谦这种读书很认真,成绩好而且态度低调不惹事的学生,如果他恰好长得也比较精神,老师又是女的,基本上就注定了他在学校是受老师格外宠爱的那一类人。
李老师叫住他:“哎,正好碰见个小伙子,快过来帮我搬点东西!”
魏谦帮她把学校新发的二十斤大米和两桶油领了回来,一路扛到了她的办公室,李老师笑呵呵地问他:“吃早饭了吗?”
魏谦顿了顿,摇摇头。
李老师从桌子底下掏出了一个面包和一根火腿肠递给他:“早晨赖床起晚了吧,拿去吃。”
魏谦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接过来道了谢。
李老师并不知道他的家庭情况,那时候高中的孩子都穿校服,小伙子们除了有个别爱干净的,全都是一样的邋邋遢遢不修边幅,名牌包和地摊上买的包全都塞得满满当当看不出原来的形状,和女生要个吃完的小薯片桶,涮吧涮吧往桌上一戳就是一个笔筒。
那时候人与人之间出乎意料地平等,表面一扫,也看不出哪个是市长的儿子,哪个是要靠打零工才能勉强度日的孤儿。
只在开学的时候有一张家庭情况调查表,有父母工作单位一栏,魏谦盯着那个空格看了很久,末了胡编乱造地写了“个体”俩字……
反正没人问他是活个体还是死个体。
李老师踮起脚拍拍他的肩膀,嘱咐说:“快去吧,今天礼拜一,升旗讲话准备好了吧,快回去再看两遍,别一会忘词。”
升旗讲话由每班轮派学生上台是学校的老传统了,魏谦上主席台之前情不自禁地挺了挺背——并不是他紧张,而是昨天晚上混战的时候后背挨了一棍子,早晨起床一看,乌青了一片,怪疼的。
魏谦脱稿站在台上,滚瓜烂熟行云流水般地说完了他充满了梦想和主旋律的演讲稿,下面照例是全体哈欠连天的同学们敷衍礼貌的掌声。
魏谦非常轻地笑了一下,然后退后两步,把话筒让给主持人。
在他将要下台的时候,魏谦最后站在高高的主席台上,扫视了一圈校园的全景——
一排*叶快要落光的银杏树,四百米的标准运动场,红砖的教学楼,那些穿着校服、少不更事的学生……还有教学楼前的几棵大樱花树,据说那是南方的樱花树和本地种杂交出来的,每年春天的时候,飘下来的花瓣有厚厚的一层,能把人的脚面都埋住,可惜他秋天入学,还没来得及看。
魏谦像是要把这一切都装进眼睛里,然后他转过身去,头也不回地顺着石阶下了主席台。
他在所有人没有解散之前回了教室,快速收拾好了自己的一切东西,拿起提前写好的退学申请,往教务处的方向走去。
教导主任并不了解学生情况,只是常规性地问了缘由,魏谦不想把自己弄得像贫困失学儿童一样——说了也没用,学校可能出于同情,经过艰难地周转给他弄来助学金,然而他的主要问题不在助学金,他需要更多的钱,或者更多的时间来赚钱养家。
不能解决问题,何必把他脆弱自尊抬出来让人围观?
于是犯了中二病的魏谦只是轻描淡写地解释说家要搬到外地,不能在这里继续读了。
离开教务处,他经过篮球场,篮球体育特长生正在训练,一个球飞向他,他敏捷地伸手接下来,吹了声口哨又丢了回去,体育场上的男生冲他远远地挥了挥手:“谢了啊哥们儿!”
魏谦对他笑了一下,可随即,他的笑容干涩了起来,他不再停留,飞快地低头走过。
魏谦把自己沉重的书包拎到不远处的一个收破烂的大爷那里,把包里的书本纸张都倒了出来,卖了一块二毛钱,魏谦又凑了八毛,用这两块钱买了一支康乃馨,趁李老师上课,溜进了她的办公室,把花放在了她的办公桌上,然后他背着空空如也的包,离开了学校。
他骑着自行车回家,卖早点的麻子娘儿两个还没有收摊,麻子见了魏谦,惊诧地问:“七——伊——谦儿,你、你怎么回、回来了?忘、忘、忘什么东……”
魏谦从车上下来,把空书包甩到身后,冷静地打断了他的话:“没有,麻子,我不念了。”
麻子仿佛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是什么意思,呆呆地重复了一遍:“不、不不、不念了?”
魏谦:“嗯,我退学了。”
麻子的反应总是迟钝,大概真是脑子有点问题,魏谦有时候怀疑,是不是扇他一个耳光,他都要一分钟之后才知道疼。
脑子有问题的麻子愣愣地站在原地,足足有半分多钟,他那大疙瘩摞着小疙瘩的脸红成了一块烧红的铁碳,胸口剧烈地起伏着,片刻后,眼睛里突然充满了眼泪。
随后麻子向他扑过来,猛地照着魏谦的胸口推了一把,魏谦踉跄了一下,自行车倒在地上,轱辘还在一圈一圈地转。
麻子张开嘴,“啊啊呜呜”地嚷嚷一通,越是着急越是说不出来,憋了他一个脸红脖子粗,最后他忍无可忍,扯着嗓子哭了出来,声音凄厉,哭声扎耳。
他虽然话说不利索,却有一把嚎丧的好嗓子。
魏谦胸口堵得快要炸开。
也许在他漫长的一生里,退学是件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可是对于一个一直用功读书,期待着这能让他改变命运的少年而言,退学,就仿佛是他一直勉力支撑的、摇摇欲坠的天塌下来了。
但是天塌了,魏谦也不想和麻子在大马路上抱头痛哭,难看死了。
所以魏谦只是弯下腰,借着扶车的动作掩去了脸上一闪而过的难过表情,然后他抬起头,冲麻子挤出了一个满不在乎、乃至于显得轻蔑的笑容:“你哭什么?傻逼,我还没死呢。退学就退了,你们不都没上吗?多大点屁事,至于的么?”
麻子哭得更凶了,声嘶力竭,忘乎所以。
魏谦终于再说不出话来,他背着老旧的帆布包,垂着手站在麻子两步远的地方,看着他的傻兄弟用手抹了一把眼泪。
凛冽干涩的寒风和带着盐分的眼泪冲开了麻子手上冻裂的口子,露出里面年轻而鲜血淋漓的皮肉。
这个漫长的冬天,就从一个油条小弟狗熊一样的嚎啕大哭声中,开始了。
魏谦走上了他的职业流氓生涯,他成了乐哥手下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打手。
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个子刚刚挑起来,肉还没跟上骨头长,脸上也还带着稚气,他给乐哥看场子,每天沉默寡言,因为和那些三句话不离女人的大老爷们儿实在没什么话好说,打起来却总是比别人要狠,他心里似乎存着一股说不出的气。
乐哥一开始对此非常失望,毕竟他对魏谦的期望很大,他原本想着把魏谦送到大学,让他去念法律类或者财经类专业,乐哥盘算着,自己的买卖不能老见不得光,他要功成名就,明面上的事就要个有会钻法律空子、会做假账的人来打理好,这人得伶俐,还得完全信得过,非魏谦莫属。
乐哥胸中原本已经排兵布阵一般地勾勒出了他未来宏伟蓝图来,每个人什么用处都是一一对号的,可他没想到自己报以厚望的魏谦竟然这么烂泥糊不上墙,高中就给他辍学不念了。
有一段时间,乐哥已经不再去